通城縣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財政信息,提高財政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財政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城縣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通城縣財政局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的範圍
領導簡歷、機構設定、職責範圍、聯繫方式等組織機構情況;財政規範性檔案及有關財政政策、發展規劃;財政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財政收支統計數據及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決算報告;主要業務流程和辦事程式。包括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招投標活動等各項業務工作的辦事依據、程式、時限,辦事時間、地點、部門、聯繫方式及相關辦理結果;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招標採購的程式及其監督情況;
投訴、舉報、信訪途徑和處理結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財政信息;法律、法規對上述事項的公開許可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公開的方式
屬於應當公開的政府財政信息,應當採取符合該信息特點、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得的以下一種或者幾種形式予以公開:
通城縣政務網網站;縣級主要新聞媒體;財政法規彙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或有關宣傳資料;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得政府財政信息的形式。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通城縣財政局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請獲取。通城縣財政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通城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屬檔案,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以在綿陽政務網和財政局政務網下載電子版。
目前,通城縣財政局受理申請人的現場或信函、傳真書面申請,暫不受理通過電子郵件、電報、電話、短訊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二)《申請表》填寫要求
1.申請表要逐項填寫,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2.準確、如實填寫申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聯繫方式等;
3.儘量詳細、明確的描述申請獲取信息,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4.每份申請表限填一項申請內容。
(三)受理流程   
通城縣財政局在收到《申請表》後,將進行登記填寫《通城縣財政局依申請公開受理單》,並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處理:
1.通城縣財政局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並一次性告之申請人需要補交的材料,要求申請人補交。
由辦公室統一受理依申請公開,受理申請後應當即時出具受理憑證,並在2個工作日內送有關科室承辦;有關科室在8個工作日內根據申請內容進行審查,提出是否公開或部分公開的意見,分管局領導簽發,重要的還必須經局長簽發。
2.對不屬於通城縣財政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通城縣財政局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繫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通城縣財政局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通城縣財政局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通城縣財政局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通城縣財政局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決定公開的,通城縣財政局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製作《通城縣財政局信息公開告知書》送達申請人。公開告知書應註明公開時間、公開場所、公開方式和應支付的費用,延長公開期限的,應說明延長的理由。決定不予公開的,應當說明理由。
5.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監督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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