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費,就是電視台綜藝節目邀請藝人擔任節目嘉賓,付給嘉賓的相應酬勞。這個辭彙流行於台灣。台灣甚至有靠出席電視節目賺錢的藝人,被稱之為通告藝人。
大陸內地,沒有通告費這一正式的稱謂。 出場費實際也等同於通告費。
標準
台灣綜藝節目有條不成文行規,即使是大牌歌手,宣傳期上節目也只能領新台幣1350元(人民幣286元)的車馬費,至於行情,大多是3000元到2萬元不等(新台幣),相比起來,大陸一般的電視錄影通告費卻頗可觀,綜藝節目及歌友會,即使在宣傳期也有最低2萬、最高10萬元的價碼,晚會型的節目,如《同一首歌》則以10萬到50萬元商演價格計算。高額通告費成為部分台灣藝人赴大陸發展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