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娘】黎族婚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逗娘】
- 地理標誌:黎族婚俗
- 民俗類別:婚俗
【逗娘】黎族婚俗。當送親隊伍來到新郎家村口時,村裡的小伙子們早就舉著火把等待著,個個爭先恐後,要看看新娘和送娘的姑娘們。這時,送娘隊伍的姑娘們和新娘,個個都把臉藏在隨身戴著的竹笠內,不讓小伙子們看見。小伙子們只好用歌逗引她們。歌詞大意是“哎——哪家的姑娘喲,遠望象月亮,穿白衣,套花誦,戴著圓銀圈,身似檳榔樹,頸如鯉魚身,令人多么動心,怎么不見她的臉?”姑娘們聽見逗引歌,把臉藏得更嚴實,小伙子們無奈,便用火把熏她們的臉,用棍棒拌她們的腿,弄得送娘隊伍東躲西藏,個個臉黑汗流,直到進入新郎家門,才算過了這一關。送親隊伍中年紀較大的婦女一般不會受到挑逗,但是她們手中的火把往往被小伙子們搶走,只得摸黑進村。
賽人在婚禮席上圍逗新娘和陪娘吃飯,故意把飯一點一點地盛到碗裡。要新娘和陪娘每口只吃一些飯粒,不敢大口吞吃,餓著肚子歡度婚禮之夜。俘人逗新娘時,要新郎和新娘在婚禮席上飲雙碗福酒,要一飲而盡,違者加倍罰飲,以飲醉表示夫妻同甘共苦,忠貞不渝。瓊中縣杞人逗新娘,是在洞房裡點一盞燈,燈前放兩把小椅子,新郎新娘進洞房時,大家要看新郎和新娘爭坐椅子的情景。因搶先坐在前面的,身影會遮住後面的一個人。傳統風俗認為:被身影遮住的便意味著是順從者。新娘害怕婚後受丈夫欺負,常常拚命爭坐前面的椅子。在相爭時,感情有基礎的,便明爭暗讓,把前位讓給對方。追婚者,則往往爭得不可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