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貸款是在堅持存貸分戶的條件下,對效益好、信譽高、遵守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制度的企業臨時急需的小額支付,超過其存款賬戶存款餘額而發放的貸款。中國工商銀行1987年2月18日印發的 《關於進一步推進商業信貸改革的意見》 中,提出開辦透支貸款。隨後,中國工商銀行又於1987年6月3日下發 《中國工商銀行關於試行透支貸款有關會計賬務處理問題的通知》。透支額度按季度平均存款餘額的一定比例核定。企業要做到存款戶自存有透,以存為主,不搞純透支的 “存貸合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透支貸款
- 場合:銀行與客戶簽訂透支契約
- 類型:貸款
- 時間:契約規定的期限和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