逋賦(bū fù ㄅㄨ ㄈㄨˋ),意思是未交的賦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逋賦
- 外文名:ㄅㄨ ㄈㄨˋ
- 拼音:bū fù
- 釋義:未交的賦稅
釋義
(1).未交的賦稅。《漢書·武帝紀》:“行所巡至, 博 、 奉高 、 蛇丘 、 歷城 、 梁父 ,民田租、逋賦貸,已除。” 顏師古 註:“逋賦,未出賦者也。” 宋 曾鞏 《本朝政要策·賦稅》:“ 周世宗 嘗患賦稅之不均,詔長吏重定。 潁州 刺史 王祚 躬行部縣,均其輕重,補流民逋賦以萬數,增其舊籍。”清 田蘭芳《雲南楚雄府通判袁公(袁可立孫)墓志銘》:“公(袁賦誠)在沁七年,一切服食器用,供應大兵,代完逋賦,皆取給於家,先業為之幾盡。”《清史稿·宣宗紀二》:“八月甲子,以皇太后六旬萬壽,普免各省逋賦。”
(2).指逃避賦稅。《明史·張居正傳》:“ 居正 以 江 南貴豪怙勢及諸奸猾吏民善逋賦,選大吏精悍者嚴行督責。” 章炳麟 《訄書·定版籍》:“農夫占田寡,而為傭耕。其收租稅,畝錢三千以上。有闕乏,即束縛詣吏,榜笞與逋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