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黃鐘之鄱陽謁張使君序

《送黃鐘之鄱陽謁張使君序》是唐代李白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黃鐘之鄱陽謁張使君序
  • 作者:李白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送黃鐘之鄱陽謁張使君序
東南之美者,有江夏黃公焉。白竊飲風流,始接談笑,亦有抗節玉立,光輝炯然。氣高時英,辯折天口,道可濟物,志棲無垠。鄱陽張公,朝野榮望,愛客接士,即原、嘗、春、陵之亞焉。每欽其辭華,懸榻見往。而黃公因訪古蹟,便從貴游,乃僑裝撰行,去國遐陟。諸子銜酒惜別,沾巾贈分,沈醉煙夕,惆悵涼月。天南回以變夏,火西飛而獻秋。汀葭颯然,海草微落,夫子行邁,我心若何!毋金玉爾音,而有遐心。湖水演沔,勖哉是行。共賦《武昌釣台篇》,以慰別情耳。

作者簡介

李白(701~762),字太白,號青蓮居士。自稱祖籍隴西成紀(現甘肅秦安),隋末流寓碎葉(今吉爾吉斯斯坦的托克馬克附近)。出生地有碎葉、蜀中諸說。少居綿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蓮鄉。唐玄宗開元三年(715),十五歲,已有詩賦多首,開始接受道家思想的影響,好劍術,喜任俠。開元六年(718),隱居戴天大匡山(在今四川江油)讀書。往來於旁郡,先後出遊江油、劍閣、梓州(今四川三台)等地。開元十二年(724),離開故鄉,再游成都、峨眉山,然後舟行東下至渝州(今重慶市)。開元十三年(725)出蜀,“仗劍去國,辭親遠遊”。足跡遍長江中下游地區。天寶元年(742),詔征入長安,供奉翰林。天寶三載(744),因權貴讒毀,被唐玄宗賜金放還。在洛陽與杜甫相遇,同游梁宋。安史之亂起,受永王李磷邀入幕府。永王兵敗後,被判罪長流夜郎。中道遇赦放還。後卒於當塗(今屬安徽)。有《李太白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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