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風式數控生物質顆粒熱風爐

《送風式數控生物質顆粒熱風爐》是2020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送風式數控生物質顆粒熱風爐
  • 外文名:The numerical control biomass particle hot-blast stove of air supply type
  • 標準編號:T/JSAMIA 008—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滕兆麗、盧青、狄正義、劉友軍、金建良、戴月琴。

起草單位

江蘇省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江蘇省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站、農業農村部南京農業機械化研究所、常州正義生物質再生能源設備有限公司、溧陽新聯農機專業合作社。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送風式數控生物質顆粒熱風爐的型號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於熱功率在30萬kcal/h~80萬kcal/h間的送風式生物質顆粒熱風爐,其他生物質顆粒熱風爐可以參照使用。

技術內容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送風式數控生物質顆粒熱風爐的型號與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於熱功率在30萬kcal/h~80萬kcal/h間的送風式生物質顆粒熱風爐,其他生物質顆粒熱風爐可以參照使用。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151-2014 熱交換器
GB713-2014 鍋爐和壓力容器用鋼板
GB/T 985.1 氣焊、焊條電弧焊、氣體保護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薦坡口
GB/T 2828.1 計數抽樣檢驗程式 第一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畫
GB/T 3768聲學 聲壓法測定噪聲源聲功率級和聲能量級 採用反射面上方包絡測量面的簡易法
GB/T 5468 鍋爐煙塵測試方法
GB/T 5748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GB/T 9969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 10395.1 農林機械 安全 第1部分:總則
GB 10396 農林拖拉機和機械、草坪和園藝動力機械 安全標誌和危險圖形 總則
GB 1327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3296鍋爐、熱交換器用不鏽鋼無縫鋼管
GB/T13306-2011 標牌
GB 50309-2017 工業鍋爐砌築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JB/T 5673-2015 農林拖拉機及機具塗漆 通用技術條件
JB/T8574-2013 農機具產品 型號編制規則
JB/T 9832.2-1999農林拖拉機及機具 漆膜附著性能測定方法 壓切法
NB/T 464 熱風爐質量評價規範
NB/T 34040小型生物質熱風爐技術條件
NB/T 34041-2017小型生物質熱風爐試驗方法
NB/T 47003.1-2009鋼製焊接常壓容器
NB/T 47055鍋爐塗裝和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NY/T 12 生物質燃料發熱量測定方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風送式 Air supply type
加熱介質(潔淨空氣)是採用鼓風送入的方式。
3.2
生物質顆粒 Biomass particle
是一種由秸稈、木屑、稻殼等經加工產生的顆粒狀的生物質燃料。通常熱值為3900大卡~4200大卡,灰分為3%~6%,直徑為6mm~10mm,長度為10mm~80mm。
3.3
生物質顆粒熱風爐 Biomass particle hot-blast stove
是以生物質顆粒為燃料、熱功率處於0.20934MW至0.93MW間或30萬kcal/h至80萬kcal/h間的熱風爐。
3.4
送風式生物質顆粒熱風爐 Biomass particle hot-blast stove of air supply type
是以生物質顆粒為燃料、以潔淨空氣為加熱介質、潔淨空氣採用鼓風送入方式、熱功率處於0.20934MW至0.93MW間或30萬kcal/h至80萬kcal/h間的熱風爐。
4 產品型號
熱風爐產品型號標記如下:
5L SY - □ □
改進代號
第一主參數熱功率,單位為kcal/h
結構特徵代號,生物質顆粒熱風爐
熱風爐
示例:5L SY-7500Ⅱ,表示供熱功率為每小時750000kcal,產品改進序號為Ⅱ型的生物質顆粒熱風爐。
5 結構型式及主要性能參數
熱風爐的結構型式及主要性能參數見表1。
表1 結構型式及主要性能參數
項目 單位 企業設計值
型號名稱 / 按第4章要求
外形尺寸(長×寬×高) mm 企業自行規定
配套動力 kw 企業自行規定
燃燒方式 / 層狀燃燒或懸浮燃燒
進料方式 / 自動進料
供熱方式 / 間接換熱
熱功率 kcal/h 應≥300×103,且≤800×103
熱效率 % ≥80%
輸出熱風溫度穩定性 ±℃ ±3
輸出熱風溫度範圍 ℃ 40-130
排煙溫度 ℃ ≤1.1倍熱風溫度,且≤143
6 要求
6.1 一般要求
熱風爐設計合理、操作方便、安全性能高。
熱風爐應按照規定程式批准的圖樣和技術檔案製造,並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
加熱介質(潔淨空氣)是採用由爐後換熱器低溫段鼓風的型式送入。
配套輔機以及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相應的產品標準,並經檢驗合格後方可裝配。
熱風出口應設定溫度測點和超溫控制裝置。
在正常條件下運行,5年內爐本體不應出現結構性損壞和氣密性損壞。
6.2 熱性能要求
熱風爐的實際熱功率應不小於標稱值。
熱風爐輸出熱風溫度應在40℃~130℃之間。
穩定燃燒時,熱風爐的輸出熱風溫度不應超過設定溫度±3℃。
熱風爐的熱效率不應小於80%。
6.3 材質
管式換熱器應符合GB/T151、GB13296及GB/T13793的要求。
換熱器高溫煙氣入口鋼板和爐膛壁板應符合GB713-2014的要求。對於工作溫度高於450℃的換熱部件,其使用的鋼板應採用耐熱性能更好的合金耐熱鋼。
6.4 電、溫控裝置
熱風爐換熱器高溫煙氣入口和熱風出口應安裝測溫及控制裝置,超溫能報警且具有自動降溫功能。
所有的熱電偶、繼電器、調壓器、變頻器等電器元件應穩定可靠,其精度和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6.5 環保指標
從熱風爐煙囪排出的煙氣,其煙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煙氣污染物排放指標
序號 煙氣污染物 排放指標
1 顆粒物(mg/m3) ≤30
2 二氧化硫(mg/m3) ≤30
3 氮氧化物(mg/m3) ≤150
4 林格曼煙氣黑度(級) ≤1
6.6 安全要求
電器設備應安全可靠,符合國家相應標準,電器絕緣電阻應≥1MΩ。
外露迴轉件應有防護裝置,防護裝置應符合GB10395.1的規定。正壓主風機進風口應有防護網。
換熱器高溫煙氣入口處和熱風處應安裝測溫及控制裝置,超溫能報警且具有自動降溫功能。
對操作人員有危險的部位,應配有有效的防護裝置且應在顯眼的位置設定防觸電、防燙傷、防燒傷等安全警示標誌。標誌應符合GB10396的規定。
每台熱風爐出廠前都應進行密封性試驗,確保煙側和空氣側密封完好。
在爐膛和換熱器部件上各開1cm2左右的小孔,熱風爐正常工作時,監測應無可視明火泄漏至熱風側。
爐體應有保溫措施,正常工作狀態下外表面溫度不大於60℃。
熱風管道外表面應有保溫措施,外表面溫度應不大於45℃。
6.7 製造質量
鑄造件應表面光潔,無裂紋、氣孔、砂眼等缺陷。
焊接件應平整、均勻,無燒穿、氣孔、夾渣、弧坑、裂紋、虛焊等缺陷。
衝壓件應無裂紋、起皺、飛邊等缺陷。
鈑金件表面應平整,無裂紋、褶皺、凹凸不平等缺陷,機械加工表面不應有磕、碰、劃傷等缺陷。
鉚接件應牢固,鉚釘應無鬆動、歪斜。
6.8 裝配質量
爐體以及爐膛之間不得有裂紋;不得有煙、氣滲漏。
爐門開、關應靈活可靠,爐門關閉後應與爐口緊貼,不得有火、煙滲漏出來。
爐膛以及換熱器部件焊接質量應符合NB/T47003.1-2009的要求。煙側和空氣側之間不得有漏點,以防明火及高溫煙氣竄入空氣側再進入烘乾設備引發安全事故。
配套輔機(風機、減速機等)、附屬檔案(熱電偶等)應齊全。
爐膛若鋪設耐火材料,耐火材料應貼上牢固,不得掉落,且應符合GB50309-2017的要求。
6.9 使用壽命
熱風爐正式投產後的壽命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使用壽命指標
項 目 指 標(年)
熱風爐 本體部件(包含爐膛、換熱器等) 5
電氣及迴轉部件 1
6.10 超負荷運行
當送風量為最大時,提高熱風爐最高輸出熱風溫度10%,熱風爐應能正常工作,且連續工作時間不應小於3小時。
6.11 噪聲
熱風爐噪聲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噪聲指標
項 目 指 標
風機噪聲,dB(A) ≤90
工作間噪聲,dB(A) ≤85
6.12 粉塵濃度
熱風爐工作間內的粉塵濃度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粉塵濃度指標
項 目 指 標
粉塵濃度,mg/m3 ≤10
6.13 煙囪高度
煙囪周圍半徑50m的距離內有建築物時,煙囪高度一般應高於最高建築物3m,否則應高於其最高配套設備3m以上。
6.14 排煙溫度
熱風爐煙囪排出的煙氣溫度應符合表6的規定。
表6 排煙溫度指標
項 目 指 標
熱風輸出溫度,℃ 40-130 ≤1.1倍熱風溫度
6.15 油漆質量
塗層表面漆膜應均勻,無起泡、龜裂、夾雜物、皺皮、露底、剝落和雜色等現象。油漆漆膜附著力及漆層厚度應符合JB/T 9832.2-1999的要求,其指標值應符合表7的規定。
表7 塗層質量指標
項 目 指 標
漆層厚度,μm 50±5
漆膜附著力 3級1處,2級2處
6.16 焊接質量
熱風爐組裝件無論是採用手工電弧焊、氣體保護焊還是氣焊等,焊接坡口形式都應符合GB/T985.1的要求,焊縫應飽滿美觀,焊縫強度應達到設計要求,焊縫表面應無裂紋、氣孔、咬邊、夾渣等缺陷。
6.17 使用說明書
說明書的編寫格式和內容應符合GB/T9969的規定。說明書應通俗易懂,必要處應配附圖。
使用說明書應有產品“三包”和質量保證內容。
使用說明書還應包含以下內容:
(a)產品的主要技術參數。
(b)產品的正確安裝及使用方法。
(c)產品的安全主要事項。
(d)產品的維護、保養以及故障消除方法。
6.18 隨機技術檔案
熱風爐隨設備應附下列檔案:
(a)產品合格證書;
(b)熱風爐使用說明書(含安裝尺寸圖);
(c)備件清單及裝箱單。
7 試驗方法
7.1 抽樣方法
抽樣方法應符合GB/T2828.1的規定。
在生產廠家12個月內生產的同型號合格品中隨機抽樣。抽樣樣品不得少於2台。
當試驗受條件限制時,可以臨時協商確定抽樣數量,但判定原則不變。
7.2 試驗要求
熱風爐性能試驗應測試3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每次性能試驗的間隔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在熱風爐達到額定的工況,並且輸出穩定的所需熱風溫度40分鐘後開始測試。
在測試時間內,鼓風機以及送風機、減速機等參數保持不變,燃料在爐膛內燃燒的狀態應保持一樣。
試驗時,輸出熱風的溫度應與設計值之差不超過±5℃。
試驗時,熱風爐供熱量的波動應不超過10%。
每隔5分鐘測一次進風溫度、出風溫度,每隔30分鐘測一次熱風輸出風壓。
每次實測供熱量應不小於額定供熱量。
每次實測熱效率應不小於80%,且兩次熱效率之差應不大於4%,真實熱效率取兩次平均值。
每次測試持續的時間(從具備測試條件開始計時)不應少於3小時,中間不得間斷,一旦間斷,則測試作廢。
7.3 試驗條件
試驗時所使用的生物質顆粒燃料,生物質顆粒燃料的燃值應≥4000kcal/kg。
試驗測定前,測量管道的安裝及測溫的布置應符合NB/T34041的規定。
試驗用儀器、儀表、量具等必須經檢定機構校驗,且在有效使用期限內。
測量參數和準確度應符合表8的規定。
表8 測量參數和準確度要求
序 號 測 量 參 數 準 確 度
1 質量 粉塵採樣稱量 ±0.0001g
生物顆粒燃料稱量 ±0.2kg
2 時間 ±0.5s/d
3 溫度 ±0.5℃
4 電功率 ±0.2KW
5 噪聲 ±0.5dB(A)
6 長度 按常規要求
7.4 試驗內容與方法
主要性能指標測定
主要性能指標包括:熱功率、熱效率、環保指標、超負荷運行檢測、噪聲測定、安全檢查、電溫控裝置檢查、材質檢查、密封性檢測、焊接質量檢查、裝配質量檢查、油漆質量檢測等。
輸出熱風溫度
測定熱風管道截面中心一點的溫度作為整個截面上的平均溫度,測溫元件精度為±0.1℃。
燃料消耗量
採用台秤稱量,台秤的精度為±0.1kg。
熱風爐輸出熱量(輸出熱風換熱量)按式(1)計算。
……………………………………(1)
式中:
Qyx—輸出熱量,單位為KJ/h;
t —輸出熱風平均溫度,單位為℃;
t0 —進風平均溫度,單位為℃;
ρ —輸出熱風密度,單位為kg/m3;
—溫度t時輸出熱風平均質量比熱容,按NB/T34041附錄B.2求出,單位為KJ/(kg*K)。
—溫度t0時進風平均定壓質量比熱容,按NB/T34041附錄B.2求出,單位為KJ/(kg*K)。
熱風爐熱功率。熱功率的測定方法按NB/T 34041-2017的要求進行,測定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第5條中熱功率的有關規定,計算公式如下:
…………………………………………………(2)
式中:
N—熱風爐熱功率,單位為kcal/h。
熱風爐熱效率。熱效率的測定方法按NB/T 34041-2017的要求進行,測定結果應符合本標準6.2.4條規定。計算公式如下:
……………………………………………(3)
式中:
—熱風爐熱效率,%;
B—生物質燃料用量,單位為kg/h;
—生物質燃料的收到基低位發熱量,單位為kJ/kg,由具備檢測資質的檢驗機構檢測得來。
環保指標的測定
環保指標的測定方法按NB/T 34041-2017的要求進行,測定結果應符合本標準6.5條的規定。環保指標應由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機構來檢測。
超負荷運行檢測
超負荷運行檢測按照本標準6.10條要求進行。
噪聲測定
噪聲測定方式應按NY/T 464的要求進行。噪聲測定應在熱風爐額定工況下進行,用聲級計在熱風爐四周距離熱風爐表面1米,距地面1.5米的不同位置測定噪聲,測點應不少於5點。測定結果應符合本標準6.11的規定。
安全檢查
按照本標準6.6條的要求逐條進行檢查,但6.6.5條中要求:在爐膛和換熱器部件上各開1cm2的小孔,當熱風爐正常工作時,監測應無明火泄漏至熱風側,此項檢測要求在熱風爐定型時做,不作為常規檢查。
電、溫控裝置檢查
按照本標準6.4條要求進行。
焊接質量檢查
按照本標準6.16的要求進行。
裝配質量檢查
按照本標準6.8條要求進行。
油漆質量檢測
油漆漆膜附著力及漆層厚度應符合JB/T 9832.2-1999的要求,具體檢查項按照本標準6.15要求進行。
使用說明書檢查
按照本標準6.17條要求進行。
隨機檔案檢查
按照本標準6.18條要求進行。
標牌檢查
按照本標準9.1條要求進行。
8 檢驗規則
8.1 出廠檢驗
每台熱風爐出廠前均應進行出廠檢驗,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並簽發檢驗合格證方可出廠。
出廠檢驗項目應符合本標準中表9的規定。
8.2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新產品試製或定型產品轉廠生產時;
——產品結構、材料和工藝有重大轉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產品停產一年及以上後恢復生產時;
——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型式檢驗項目按本標準中表9進行並符合本標準第6章的規定。
8.3 抽樣方法
採用隨機抽樣,在工廠近六個月生產的產品中隨機抽取,正常批量生產時的檢驗批量N為5台,樣本量n為2台(用戶或銷售部門抽取時可不受此限),抽取的樣品應是工廠生產的合格產品。
樣機抽取封存後至檢測工作結束期間,除按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保養和調整外,不得再調整、修理和更換。
8.4 評定方法
按被檢項目對產品的影響程度,確定其不合格分類,見表9。
按GB/T2828.1規定,採用一次正常抽樣方案,特殊檢驗水平S-I, AQL為接受質量限,Ac為不合格接收數,Re為不合格拒收數。樣本量字碼為A,取值按表10的規定。
採用逐項考核,按類判定,以不合格分類中達到的最低要求判定產品質量。
表9 不合格分類
項目分類 項目名稱 對應條款 出廠檢驗 型式檢驗
A 1 安全性 6.6 √ √
2 熱功率 6.2 - √
3 煙塵排放指標 6.5 - √
4 使用說明書審查 6.17 √ √
B 1 熱效率 6.2 - √
2 噪聲 6.11 - √
3 二氧化硫濃度 6.5.1 - √
4 超負荷運行 6.10 - √
5 輸出熱風溫度穩定性  6.2.4 - √
6 粉塵濃度(熱風爐工作間) 6.12 - √
7 熱風爐壽命(同一類型的熱風爐跟蹤調查) 6.9 - √
C 1 電、溫控裝置功能 6.4 √ √
2 排煙溫度 6.14 - √
3 煙囪高度 6.13 √ √
4 焊接質量 6.16 √ √
5 裝配質量 6.8 √ √
6 油漆外觀質量 6.15 √ √
7 漆膜附著力 6.15 √ √
8 漆層厚度 6.15 √ √
9 林格曼黑度 6.5.1 - √
10 標誌 9.1 √ √
表10 抽樣判定方案表
不合格分類 A類 B類 C類
項目數 4 7 10
檢驗水平 S-1
樣本字碼 A
樣本數(n) 2
AQL 6.5 40 65
Ac Re 0 1 2 3 3 4
9  標牌、包裝、運輸和貯存
9.1 標牌
熱風爐應在明顯的位置設有產品標牌,標牌應清晰、耐久。
產品標牌的型式應符合GB/T13306-2011的規定,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產品商標;
(b)產品名稱、型號;
(c)主要技術參數 ;
(d)出廠日期或出廠編號;
(e)產品執行標準編號;
(f)製造商名稱、地址。
9.2 包裝
產品長途運輸須用木箱包裝,若有散件可分件包裝;包裝件在箱內應固定牢靠,確保運輸途中不會移位;箱內還應放置裝箱清單。
9.3 運輸
產品應固定牢靠,確保運輸途中不會移動或傾斜、碰撞,同時應加蓋防雨油布。
9.4 貯存
產品室內貯存時,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條件;室外貯存時,應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產品貯存地周圍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