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閒雲子還河內

《送閒雲子還河內》是明代何景明創作的一首五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閒雲子還河內
  • 出處:《大復集-明-何景明》卷二十二 (第 9b - 10a 頁) 
  • 作者:何景明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體裁: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爾西訪崆峒,東隨河上公。
神仙自有友,不與世人同。
王屋留雞犬,天壇躡斗虹。
白雲從此駕,去去入無窮。

作者簡介

何景明, 明河南信陽人,字仲默,號大復。八歲能作文,十五中舉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正德初,劉瑾用事,謝病歸。瑾敗,以薦除中書。時武宗多以佞幸為義子。景明疏言“義子不當蓄,宦官不當寵”。官至陝西提學副使,以病投劾歸,抵家而卒。與李夢陽齊名,主張“文必秦漢,詩必盛唐”。時人言天下詩文必稱“何李”。又與邊貢、徐禎卿並稱四傑,及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稱七才子,即所謂“前七子”。然何、李成名之後,論詩每相牴牾。申何者謂何詩俊逸,李詩粗豪,蓋風格實有區別。有《大復集》、《雍大記》、《四箴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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