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張對溪之任廬州》是明代詩人楊繼盛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張對溪之任廬州
- 出處:《楊忠愍集-明-楊繼盛》卷三
- 作者:楊繼盛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我期玄素回天力,何事赤符此日行。
幾度為親焚諫草,百僚忌爾著時名。
鶯啼晴樹秦煙暮,旌拂廬雲曙色明。
若遇超然同志問,為言終不負平生。
作者簡介
楊繼盛, 明保定府容城人,字仲芳,號椒山。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南京吏部主事,改兵部員外郎。大將軍仇鸞畏俺答,請開互市市馬,欲與媾和。繼盛以為鸞恥未雪而議和示弱,大辱國,上疏彈劾。被貶狄道典史。後起用為諸城知縣,遷刑部員外郎。嚴嵩欲引為羽翼,復改兵部武選司。而繼盛以為嵩之奸甚於鸞,抵任甫一月,即上疏劾嵩十大罪,世宗大怒,下獄三年,終於被殺。隆慶時追謚忠憫。有《楊椒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