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康判官往新安賦得江路西南永

《送康判官往新安賦得江路西南永》是盛唐詩人皇甫冉創作的一首五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康判官往新安賦得江路西南永
  • 作者:皇甫冉
  • 創作年代:盛唐
  • 作品體裁: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不向新安去,那知江路長。
猿聲比廬霍,水色勝瀟湘。
驛樹收殘雨,漁家帶夕陽。
何須愁旅泊,使者有輝光。

作者簡介

皇甫冉,唐安定人,避地寓居丹陽,字茂政。十歲能屬文,張九齡呼為小友。玄宗天寶十五年擢進士第,授無錫尉。代宗大曆初,王縉為河南節度,表掌書記。累遷右補闕。有詩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