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司封從叔員外徼赴華州裴尚書均辟》是唐代詩人鄭谷創作的一首詩作。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司封從叔員外徼赴華州裴尚書均辟
- 作者:鄭谷
- 創作年代:唐代
- 文學體裁:詩詞
詩詞正文,作者簡介,詩名考辯,
詩詞正文
如何拋錦帳,蓮府對蓮峰。舊有雲霞約,暫留鵷鷺蹤。
敷溪秋雪岸,樹谷夕陽鐘。盡入新吟境,歸朝興莫慵。
作者簡介
鄭谷(約851—910),字守愚,宜春(今屬江西)人。僖宗時進士,官都官郎中,人稱鄭都官。又以《鷓鴣詩》得名,人稱“鄭鷓鴣”。其詩多寫景詠物之作,表現士大夫的閒情致,風格清新通俗。官與許裳、張喬等唱和往還,號“芳林十哲”。原有集,已散佚,現存《雲台編》。
詩名考辯
本詩名作《送司封從叔員外徼赴華州裴尚書均辟》,其中從叔徼及尚書均,值得商榷。
首先,華州刺史裴尚書均,應作裴坦。以形近而訛。坦為西晉秦州刺史裴苞第三子丕之後,中眷裴、南來吳裴同承苞後。《舊唐書》載:“乾符二年二月,以吏部侍郎裴坦為兵部侍郎,充諸道鹽鐵轉運使。”新出乾符二年八月《崔元膺墓誌》亦云:“今鹽鐵使河東裴公之鎮襄陽也,求為縣令者甚切。”而《新唐書》作:“乾符元年二月,檢校戶部尚書、兼華州刺史裴坦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五月,裴坦薨。”則《新唐書》與前二者相戾。墓誌之載必當不誤,故《新唐書》之乾符元年,蓋是乾符六年之訛。元、六形近也。
其次,從叔司封員外徼,當作溵。此字與徼字形亦相近。《舊唐書》作:“乾符四年三月,以檢校考功郎中、判鹽鐵案鄭溵為司封員外,充轉運判官。”溵之判鹽鐵案、鹽鐵轉運判官,正裴坦任鹽鐵轉運使之時也。故當是裴坦乾符四年後出鎮華州,溵仍隨之同赴,即所謂辟在幕下也。
另鄭溵此人,《宰相世系表》有載,屬北祖七房鄭氏第二房小白之後,六世祖即密、亳二州刺史鄭仁愷。有《贈安州都督鄭仁愷碑》,原石今尚存鄭州。由此可知鄭谷郡望滎陽開封,不知何代祖因官播遷袁州宜春。
由此引出鄭谷另一首詩《駐蹕華下同年司封員外從翁許共游西溪久違前契戲成寄贈》,此之同年必非同科及第。若作同科,則鄭溵為司封員外必光啟三年之後事。時韓建已鎮華,直至天復中降朱溫,自然也就無華州裴尚書。因此《登科記考》據此詩將鄭徼第進士附在光啟三年是不恰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