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

《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是退役軍人事務部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
退役軍人部發〔202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退役軍人事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退役軍人事務局,各戰區、各軍兵種、軍委機關各部門、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大學、武警部隊政治工作部(局、處):
在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中,軍民合力、上下同心,廣大幹部民眾尤其是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捨棄個人安危,敢於擔當,勇於作為,英勇奮戰在防控工作第一線,有的同志不幸犧牲。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的烈士褒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烈士評定(批准)範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承擔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以及執行轉運新冠肺炎患者任務等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職,或者其他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批准)條件的,應評定(批准)為烈士。
二、及時申報受理審核。軍地有關部門要妥善做好烈士評定(批准)申請和受理審核等工作。地方人員根據《烈士褒揚條例》規定評定,其中各地統一組織赴湖北的醫療救援人員犧牲的,由派出人員單位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評定;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軍隊人員和軍隊聘用的社會人員由軍隊相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批准。要與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保持密切溝通,第一時間掌握犧牲人員情況,一對一全流程指導所在單位做好申報工作;要簡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時間受理、抓緊調查核實,及時報送有審批許可權的單位評定(批准),並按要求做好烈士評定(批准)備案工作;要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採取網上辦公、視頻會議等形式,既保障工作順利開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員聚集感染風險。
三、全面做好撫恤優待。對於被評定(批准)為烈士的,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撫恤優待政策,先行墊支烈士褒揚金,及時發放撫恤金,積極開展慰問、懸掛光榮牌等活動,妥善解決烈士遺屬的實際困難,切實增強烈士遺屬榮譽感和獲得感。撫恤優待工作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實際情況採取適當形式進行,對疫情較重地區,要通過適當方式隨時了解掌握烈士遺屬的身體情況、心理動態及面臨困難等,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疏導、提供精準服務。
四、大力宣傳烈士事跡。要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跡,充分發揮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融媒體渠道作用,講好英烈故事,唱響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的英烈讚歌,大力弘揚不怕犧牲、勇於奉獻的烈士精神,向疫情中的"逆行英雄"致敬,激勵以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為代表的廣大黨員幹部牢記初心使命,敢於鬥爭,勇於獻身,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凝聚精神力量,在全社會營造致敬英烈、關愛烈屬的濃厚氛圍。
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要及時上報。
退役軍人事務部 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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