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訪問法是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就同一內容或問題,多次重複訪問調查同一樣本。這種方法也稱為重訪法或陪審團調查法。由於調查對象和測試的問題相同,連續進行兩次或更多次的調查訪問(有時是通過郵寄訪問),可以使研究人員觀察到調查對象的態度變化,以及影響或造成變化的介入因素。與控制實驗不同,追蹤訪問是要測量發生在非實驗室環境下的變化,這不僅可以了解民意的總體動向,還可顯示其變化過程,因而是一種有特色的實地調查方法。
這種方法也有局限性:如實施的費用較高,被訪查者可能在整個調查期間中途退出;由於反覆進行同樣的提問,前一次調查可能會影響後面的調查結果。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這種偏差,可以在第二次以後的調查中,加入第一次接受調查的新樣本,然後比較新舊樣本的調查結果,看有無大的差別。如果沒有,說明基本不存在上次調查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