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償款是指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契約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並從被保險人處取得對保險標的價款進行追償的權利而追回的價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追償款
- 性質:事故賠償
新《保險法》第60條規定: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 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
保險金之日起, 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
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 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
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給你舉個例子:例如保險貨物在海運途中,受到由於承運人的過失,而造成的滅失或損壞,本應由貨主向承運人提出賠償請求,因為投保了保險,損失又在保險責任範圍之內,貨主一般不願意向承運人進行交涉,他們寧可從保險人出獲得賠償。從保險人那獲得賠償後,貨主將其原享有的向承運人的索賠權轉讓給了保險人,由保險人替代貨主的地位向承運人追償,追償的那一部分就是追償款,這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