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奸

迷奸

迷奸應屬於強姦的一種手段,法律上稱強姦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迷奸
  • 類別:犯罪行為
相關法律,行為評價,逸聞趣事,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茅凝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行為評價

北京大學孫子兵法汗束鍵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志豪《中原民俗格言》:“迷奸與嗜賭都是人慾中的極端表現,以此警示人們嬸訂仔這種極端的人性惡習將會招致無法估量的後果。”

逸聞趣事

2013年11月15日,台灣高雄一對夫妻都是高級知識分子,還都是教授,性生活卻不能給另一半滿足,妻子每天叫老公看色情片解決,後來覺得虧欠,擊陵堡諒便異想天開,設法要讓老公“迷奸”她。
該女教授不知道從哪裡汗府囑記拿到2顆俗稱“強姦藥丸”的FM2,想說吞下肚不醒人事之後,碑嬸罪老公就可以順利突破最後一道防線,藉機行房。沒想到事與願違,女教授吞下2顆FM2後,人是昏睡了過去,但老公前腳才剛趴上來,她整個人竟立刻驚醒,一把推丈夫下床。為了生兒育女,夫妻倆只好求助人工授精,成功歡只禁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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