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近衛聲明
- 外文名:このえせいめい
- 時間:1938年1月16日
- 聲明人:日本近衛內閣
三次聲明,首次,補充(第二次),第三次,
三次聲明
在1938年1月16日,1938年1月18日,1938年12月22日,日本近衛內閣三次對華聲明。這三次的日本近衛內閣對華聲明,給中國帶來了什麼,又給日本帶來了什麼?
首次
(1938年1月16日)
在攻陷南京後,帝國政府為了仍然給中國國民政府以最後重新考慮的機會,一直等到昭和13年。然而,國民政府不了解帝國的真意,竟然策動抗戰,內則不察人民塗炭之苦,外則不顧整個東亞和平。因此,帝國政府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而期望真能與帝國合作的中國新政權的建立與發展,並將與此新政權調整兩國邦交,協助建設復興的新中國。帝國政府尊重中國領土與主權以及各國在中國的權益的方針,當然毫無變更。至昭和年間,帝國對東亞和平的責任日益加重。政府期望國民為了完成這一重大任務而更加發奮。
補充(第二次)
(1938年1月18日)
所謂“今後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較之否認該政府更為強硬。本來,從國際法上來說,為了否認國民政府,只要承認新政權,就可以達到目的。因此尚未到達正式承認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時期,這次開國際法上的新例,在否認國民政府的同時,把它徹底撇開。雖有發布宣戰布告的流傳,但帝國對無辜的中國民眾並不敵視。又因為採取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的立場,所以,更不需要發布宣戰布告。
日本政府聲明——雖國民政府,亦不拒絕
1938年11月3日
今憑陛下之盛威,帝國陸海軍已攻克廣東[州]、武漢三 鎮,平定中國重要地區。國民政府僅為一地方政權而已。然而,如該政府堅持抗日容共政策,則帝國決不收兵,一直打到它崩潰為止。
帝國所期求者即建設確保東亞永久和平的新秩序。這次征戰之最後目的,亦在於此。
此種新秩序的建設,應以日滿華三國合作,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建立連環互助的關係為根本,希望在東亞確立國際正義,實現共同防共,創造新文化,實現經濟的結合。這就是有助於東亞之安定和促進世界進步的方法。
帝國所希望於中國的,就是分擔這種建設東亞新秩序的責任。帝國希望中國國民善於理解我國的真意,願與帝國協作。固然,如果國民政府拋棄以前的一貫政策,更換人事組織,取得新生的成果,參加新秩序的建設,我方並不予以拒絕。
帝國深信不疑,各國也將正確認識帝國的意圖,適應東亞的新形勢。特別是對各盟國的一貫厚誼,深表滿意。
東亞新秩序的建設,淵源於我國的建國精神,完成這一 建設,是現代日本國民的光榮任務。帝國必須在國內各個方面堅決進行必要的革新,以謀擴充國家的整體力量,排除萬難,為完成這一事業而邁進。
政府在此聲明帝國一貫的方針和決定。
(選自《中國近代對外關係史資料選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第三次
1938年12月22日
日本政府,昭和13年曾一再聲明,決定始終一貫地以武力掃蕩抗日的國民政府。同時,和中國同感憂慮、具有卓識的人士合作,為建設東亞新秩序而邁進。現已感到,中國各地,復興的氣勢澎湃而起,建設的趨勢,日盛一日。當此之時,政府向國內外闡明同新生的中國調整關係的總方針,以求徹底了解帝國的真意。
日滿華三國應以建設東亞新秩序為共同目標而聯合起來,共謀實現相互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為此,中國方面首先必須清除以往的偏狹觀念,放棄抗日的愚蠢舉動和對滿洲國的成見。換言之,日本直率地希望中國進而同滿洲國建立完全正常的外交關係。
其次,因為在東亞之天地,不容有“共產國際”的勢力存在。日本認為,根據日德意防共協定的精神,簽訂日華防共協定一事,實為調整日華邦交之急務。鑒於中國現實情況,為充分保證達到防共的目的起見,要求中國承認在防共協定繼續有效期間,在特定地點駐紮日軍進行防共,並以內蒙地方為特殊防共地區。
在日華經濟關係上,日本既不想在中國實行任何經濟上的壟斷,對理解東亞新形勢,並相應採取善意行動的第三國的利益,也不要求中國加以限制,始終只求日華的提攜和合作發生實效。即要求在日華平等的原則上,中國承認帝國臣民在中國內地有居住營業的自由,促進日華兩國國民的經濟利益,並且鑒於日華之間歷史上、經濟上的關係,特別在華北和內蒙地區在資源的開發利用上積極地向日本提供便利。
以上是日本對中國所要求的一個大綱。如能徹底了解日本出動大軍的真意,就能理解日本在中國所尋求的,既不是區區領土,也不是賠償軍費,其理自明。實際上,日本只要求中國作出必要的最低限度的保證,為履行建設新秩序而分擔部分責任。日本不僅尊重中國的主權,而且對中國為完成獨立所必要的治外法權的撤銷和租界的歸還,也願進一步予以積極的考慮。
(選自《中國近代對外關係史資料選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