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城市江湖社會糾紛解決模式》是 2010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易江波。主要講述了近代中國繼受法與固有法相互衝突、相互融合的法律發展大勢中,底層社會力量的糾紛解決活動具有哪些內在機理、常變之道,這些“內在機理”、“常變之道”在中國法治進程中有何歷史意義與現代價值。
基本介紹
- 作者:易江波
- ISBN:9787562034131
- 頁數:323
- 定價:28.00元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01
- 裝幀:平裝
- 副標題:聚焦於漢口碼頭的考察
內容介紹,作品目錄,
內容介紹
江湖社會的存在與活躍是近代中國的一個日常現象。作者認為,近代中國城市江湖社會解紛模式可以概括為“幫權自治型”解紛模式。在“強化國家對社會的控制”的現代性的民族國家構建過程中,江湖社會解紛模式蘊涵的本土自治能力、自治經驗極易被忽視。針對於此,本書以“漢口碼頭”這一近代中國城市基層空間為研究場域,描述、解釋在這場域中的江湖社會如何解決糾紛,他們解決糾紛的模式在近代中國法律發展、法制變遷過程中有何特質與意義,這是一項以大量原始檔案為基礎的“城市區域法制史”範疇的研究。
本書試圖探討,在近代中國繼受法與固有法相互衝突、相互融合的法律發展大勢中,底層社會力量的糾紛解決活動具有哪些內在機理、常變之道,這些“內在機理”、“常變之道”在中國法治進程中有何歷史意義與現代價值。
本書引用史料翔實,研究領域及角度比較新穎,語言通俗易懂,作者能夠站在一個客觀中立的角度認識和看待中國近代城市江湖社會及其各構成要素,包括其糾紛解決模式的利與弊。本書研究在選題上的特殊性注定了其研究所涉的範圍相對比較廣泛,無論對中國城市區域法制史還是對於中國法律文化多元的研究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作品目錄
總序
序
導論
一、本書關注什麼問題
二、基本概念闡釋與學術史回顧
(一)江湖社會:從“造反”、“革命”到“日常生活”
(二)近代漢口:從碼頭到市鎮到近代城市
(三)糾紛解決:在司法技術之外的功胄乏與意義
三、方法與材料:微觀的區域社會史與底層視野中的法律史
第一章 底層營生: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及其糾紛
一、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的存在形態
(一)底層:江湖社會的空間特徵
(二)幫:江湖社會的組織形態
(三)抱團的共同體:江湖社會的內在屬性
二、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
(一)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的日常圖景
(二)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的糾紛種類
(三)“業”的糾紛: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的基本屬性
第二章 誰來擺平:江湖社會的解紛主體及藉助力量
一、主力型力量:江湖社會內部的解紛力量
(一)當事人自身
(二)民間權威:江湖精英
(三)特殊階層:流氓
二、助力型力量之一:被江湖社會藉助解紛的
其他社會力量
(一)親族、同鄉及街鄰
(二)自由職業者
三、助力型力量之二:被江湖社會藉助解紛的國家力量
(一)基層行政機關
(二)基層司法機關
第三章 黑白兩道:江湖社會的解紛途徑與手段
一、江湖社會力量白行解紛的途徑
(一)調解的緩:中與互惠機制
(二)公議處罰的集體懲戒機制
(三)“打碼頭”的集體決鬥機制——以大智門碼頭工人糾紛為例
(四)刺殺的復仇與剷除機制——以碼頭頭佬易祥泰被槍擊案為例
二、江湖社會藉助其他社會力量解紛的途徑
(一)親族、同鄉、街鄰的參與和善後機制
(二)報界的輿論公示機制
(三)律師的促進調解機制
三、江湖社會藉助基層國家力量解紛的途徑
(一)國家力量輔助解紛的確權與緩衝機制
(二)江湖社會解紛途徑中對國家力量的非法藉助:賄賂請託機制
第四章 交織的“法網”:江湖社會的解紛規則與依據
一、習慣
(一)傳統法制下的習慣
(二)民國法制下的習慣
二、幫規
(一)地緣型幫規
(二)業緣型幫規
(三)秘密結社型幫規
三、國家法
(一)傳統的國家法
(二)民國的國家法
結論 “幫權”解紛模式與本土自治資源
一、幫權自治型解紛模式
二、誰之自治、何種資源
參考文獻
後記
序
導論
一、本書關注什麼問題
二、基本概念闡釋與學術史回顧
(一)江湖社會:從“造反”、“革命”到“日常生活”
(二)近代漢口:從碼頭到市鎮到近代城市
(三)糾紛解決:在司法技術之外的功胄乏與意義
三、方法與材料:微觀的區域社會史與底層視野中的法律史
第一章 底層營生: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及其糾紛
一、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的存在形態
(一)底層:江湖社會的空間特徵
(二)幫:江湖社會的組織形態
(三)抱團的共同體:江湖社會的內在屬性
二、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
(一)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的日常圖景
(二)近代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的糾紛種類
(三)“業”的糾紛:漢口碼頭江湖社會糾紛的基本屬性
第二章 誰來擺平:江湖社會的解紛主體及藉助力量
一、主力型力量:江湖社會內部的解紛力量
(一)當事人自身
(二)民間權威:江湖精英
(三)特殊階層:流氓
二、助力型力量之一:被江湖社會藉助解紛的
其他社會力量
(一)親族、同鄉及街鄰
(二)自由職業者
三、助力型力量之二:被江湖社會藉助解紛的國家力量
(一)基層行政機關
(二)基層司法機關
第三章 黑白兩道:江湖社會的解紛途徑與手段
一、江湖社會力量白行解紛的途徑
(一)調解的緩:中與互惠機制
(二)公議處罰的集體懲戒機制
(三)“打碼頭”的集體決鬥機制——以大智門碼頭工人糾紛為例
(四)刺殺的復仇與剷除機制——以碼頭頭佬易祥泰被槍擊案為例
二、江湖社會藉助其他社會力量解紛的途徑
(一)親族、同鄉、街鄰的參與和善後機制
(二)報界的輿論公示機制
(三)律師的促進調解機制
三、江湖社會藉助基層國家力量解紛的途徑
(一)國家力量輔助解紛的確權與緩衝機制
(二)江湖社會解紛途徑中對國家力量的非法藉助:賄賂請託機制
第四章 交織的“法網”:江湖社會的解紛規則與依據
一、習慣
(一)傳統法制下的習慣
(二)民國法制下的習慣
二、幫規
(一)地緣型幫規
(二)業緣型幫規
(三)秘密結社型幫規
三、國家法
(一)傳統的國家法
(二)民國的國家法
結論 “幫權”解紛模式與本土自治資源
一、幫權自治型解紛模式
二、誰之自治、何種資源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