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學法用法300問》主要針對農民最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法律基礎知識普及。全書行文力求簡潔短小、通俗易懂。
基本介紹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前言,
圖書信息
內容簡介
主要圍繞民法、刑法、行政法與經濟法等幾大最重要也是農民最關心的法律,如土地承包經營,自留地、宅基地及房屋,借貸與侵權,婚姻家庭,行政處罰,村民自治,勞動契約,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展開討論。
目錄
第一篇 民事法律問答
第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
問題1:發包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問題2:承包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問題3:土地承包的原則是什麼,需要走什麼程式?
問題4: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問題5:土地流轉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問題6:土地承包爭議應該如何解決,違反法律規定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問題7:訂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契約應符合什麼條件?
問題8: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方式有哪些?
問題9:口頭訂立的農村土地承包契約有效嗎?承包契約一般應具備哪些內容?
問題10:外村的人可以承包我們村的土地嗎?
問題11:承包人可以出賣自己的承包地嗎?
問題12: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問題13:村里分配承包地男女有差別,這違法嗎?
問題14:承包契約約定承包期限為10年,該約定有效嗎?
問題15:農村土地承包契約需要登記才能有效嗎?
問題16:承包期間,村里可以收回承包人的承包地嗎?
問題17:承包期內,承包人可以退還承包地嗎?
問題18:就同一土地簽訂兩個以上承包契約的,誰能獲得承包經營權?
問題19:婦女嫁往外村後,其承包地是否可以收回?
問題20:外出務工農民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二章 自留地、宅基地及房屋
問題21:自留地和宅基地是個人所有的土地嗎?
問題22:自留地和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問題23:自留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
問題24:村集體可以收回自留山、自留地嗎?
問題25:造房子需要履行什麼手續?
問題26:村民自己造的房子可以賣嗎?
問題27:農村的房子可以登記嗎?應該如何登記?
問題28:如果發生了相鄰一方建房影響了他方的採光和日照的情況,應該怎么辦?
問題29:相鄰一方安裝地下設施,如鋪設自來水管道等影響他方地基牢固的,可以要求其停止嗎?
問題30:相鄰一方可以使用另一方土地排水嗎?
問題31:相鄰一方只有另一方土地上唯一的通行道路的,另一方可以進行堵塞或者要求一方給付通行費用嗎?
問題32:相鄰二樓的住戶必須經過一樓大門的樓梯上樓,現在一樓住戶可以封鎖通往二樓的樓梯而讓二樓住戶另開通道嗎?
問題33:相鄰一方屋檐滴水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該怎么辦?
第三章 借貸
問題34:自然人之間借款沒有約定利息的,可以主張利息嗎?到約定期限債務人還不償還的話,能不能主張利息?如果可以主張的,利率怎么計算?
問題35:自然人間的利息最高能約定多少?
問題36:債務人不肯還款,除了向法院起訴外還有什麼便捷的方式嗎?
問題37: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候要提供什麼證據材料?
問題38:借款糾紛中債權人一般應該到哪裡起訴債務人?如果債務人下落不明時,債權人應該到哪裡去起訴?如果債務人在案件審理中出走,下落不明了怎么辦?
問題39:借款契約的保證有哪些方式?
問題40:借款利息可以在借款時從本金中扣除嗎?
問題41:幫別人聯繫介紹借款的,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嗎?
第四章 侵權責任
問題42:人身受到他人傷害但是沒有造成殘疾的,可以要求他人賠償哪些損失?這些損失應該按照什麼標準確定?
問題43:人身遭受他人損害並造成殘疾的,可以要求賠償哪些損失?損失的確定一般需要注意什麼?
問題44:人身遭受他人傷害而死亡的,可以要求賠償哪些損失?損失的計算應該注意哪些?
問題45:超過確定的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要求繼續給付殘疾賠償金嗎?
問題46:哪些權利受到侵犯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
問題47: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一般怎么確定?
問題48:因家用電器質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損害的,可以要求誰賠償?
問題49:房屋上墜落物造成路人受傷的,可以讓房屋所有人承擔責任嗎?
問題50:自己養的狗把別人咬傷了,需要承擔責任嗎?
問題51: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需要由父母承擔責任嗎?
問題52:在飯店吃飯滑倒受傷了,可以要求飯店賠償嗎?
問題53:未成年子女在學校遭受人身損害的,可以要求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嗎?
問題54:在僱傭活動中雇員致他人損害的,僱主要承擔責任嗎?比如僱傭他人建造房子時,某雇員造成他人損害的,僱主要承擔責任嗎?
問題55:雇員在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僱主要承擔責任嗎?比如雇員在從事建築房屋的活動中受傷,僱主要承擔責任嗎?
……
第五章 婚姻家庭與繼承
第六章 民事訴訟
第二篇 刑事法律問答
第三篇 行政法與經濟法問答
第一章 行政處罰
第二章 行政救濟
第三章 村民自治
第四章 勞動法與勞動契約法
第五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產品質量法
第六章 農產品質量與農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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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接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書系:農民學法用法300問》寫作任務之前,我們就備感憂慮,因為時代在進步,農村的發展也是日新月異,而我們又對農村生活缺乏體驗,很難了解哪些問題才是真問題,是現實中農民朋友關心的問題。因此,我們花了許多工夫用來調研,和農民朋友交談,以了解農民朋友現實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疑問。
法律問題涉及農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然而現實中的問題總是比學者研究的問題要多,自然也比《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書系:農民學法用法300問》所列舉的問題要多。我們儘可能選取那些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來回答。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書系:農民學法用法300問》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紹民事法律問題,這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書系:農民學法用法300問》的重點,比重超過了全書的一半,因為根據我們的調研,農民朋友最為關心也最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民事法律問題。第一部分分為六章,第一章是關於土地承包經營的法律問題,第二章是關於自留地、宅基地及房屋的法律問題,第三章與第四章分別就借貸與侵權中常見的問題作了回答,第五章是婚姻家庭部分,其中涉及婚姻、父母子女關係、收養與繼承等法律問題,第六章就民事訴訟中的常見問題進行了解答。第二部分是刑事法律問題,我們選取了一些農民朋友最為關心的刑法問題以及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罪名或者易於混淆的問題進行了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