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費改稅

進入九十年代以後,農村經濟發展進入比較複雜的局面,出現了"賣糧難"的情況,農民負擔逐年攀升,農民增收緩慢,個別地方甚至出現了負增長。2000年,安徽受中央委託,在全省進行稅費改革試點,確定農業稅的計稅稅率為7%,附加稅比例最高不超過改革後農業稅的20%,農村正付稅加起來不超過8.4%,除此外,不得再向農民徵收任何稅費。當年全省農民總的稅費減少16.9億元,減幅達31%,農村收費走向規範,基本控制了"三亂"現象。農村稅費是農村改革又一個偉大實踐,安徽的試點,受到了中央的肯定。目前,其他省也在進行試點,安徽的經驗正向全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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