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普魯士式道路是在保存君主制度、貴族特權及中世紀封建殘餘條件下,通過自上而下改革,使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農業中緩慢發展的道路。以普魯士最為典型,列寧因此稱為“普魯式道路”。它與“美國式道路”相對應。1807年10月,普魯士國王頒布“十月敕令”,規定從1810年起,廢除農民對地主的人身依附關係,承認農民有權支配自己的財產。1811年9月,頒布“調整敕令”,允許農民通過繳付贖金而從地主那裡取得土地,免除封建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發展普魯士式道路
- 類型:使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農業中緩慢發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