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07〕21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廣電總局等部門關於做好農村電影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7〕38號)檔案精神,根據財政部、廣電總局制定的《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場次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管理,規範農村電影公益場次補貼資金髮放行為,確保農村電影放映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村電影公益場次是指由政府採購,在全國縣級以下農村地區開展的、面向廣大農牧民民眾的數字電影放映和膠片電影放映活動。放映1部故事片或1部長紀錄片(90-120分鐘)或1部長科教片(90-120分鐘)為一場,短科教片累計放映3-5部為一場。
第三條農村電影公益場次補貼專項資金是指國家財政為保障農民民眾觀看公益電影,對放映活動進行補貼的專項資金。凡經電影主管部門委託招標中標的國有、集體、民營、個體等各種形式的農村電影放映主體(含農村數字電影院線公司或中心、16毫米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和農村電影放映隊),在縣級以下農村地區開展公益電影放映活動,均可享受農村電影公益場次補貼。
第四條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場次補貼實行先放後補,由財政部門和電影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發放。場次補貼一年分別於2月、8月兩次發放。
第五條農村電影公益場次補貼專項資金的發放接受財政審計、電影主管部門的監管檢查。
第二章
第六條農村電影公益場次放映和補貼計畫按每個行政村每年12場編制。廣電總局會同財政部編制年度全國農村電影公益場次放映和補貼計畫,並逐級下達場次任務。地方電影主管部門會同地方財政部門編制本省農村電影公益場次放映和補貼計畫。同時,於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場次補貼專項資金髮放、結餘情況和當年資金需求上報財政部和
廣電總局。
各省電影主管部門配合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下達的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場次補貼控制數,編制場次補貼預算,並按財政部要求的時間報送。
第七條農村電影公益場次補貼資金實行先放後補,放映計畫和場次補貼應當年完成。對12月31日前未完成當年的放映計畫,原則上用於抵扣下一年度放映計畫;對於當年結餘的補貼資金區分中央和地方部分,用於抵扣下一年度財政補貼預算。
第八條地市級電影主管部門會同地市級財政部門,根據已委託或招標的農村數字電影院線公司提供的放映場次結果,將財政部下達的場次補貼和本級配套場次補貼資金下發到各農村數字電影院線公司,經各農村數字電影院線公司下發到各個應聘的放映隊。
第三章
第九條各級電影行政管理部門對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場次實行採購招標制度。各地、市級電影行政管理部門,要本著公平、公正招聘農村數字電影院線公司的原則,根據農村電影放映場次及配套的場次補貼組織招標。
第十條各級電影行政管理部門應與本轄區的農村電影公益場次中標單位(院線公司)簽訂《年度農村電影公益場次放映責任書》,報經省級電影主管部門備案後,獲得相應的公益電影放映場次任務和場次補貼。
第十一條承擔放映任務的農村數字電影院線公司應與應聘的放映隊簽訂《年度農村電影公益場次放映契約書》,將年度電影場次放映任務分配至放映隊,並組織完成放映任務,落實場次補貼的發放。
第四章
第十二條農村電影公益放映場次原則上按季度進行統計;為方便農忙農閒,放映隊可適當調劑放映場次。
第十三條放映隊每放映一場公益影片後,應填寫一份放映情況回執單,回執單要經當地村委會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各院線公司應於每年的1月、4月、7月、11月15日前,將上一季度的放映回執和農村電影放映情況統計表上報市級電影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各地市級電影行政管理部門對各院線公司上報的材料要進行嚴格的審查,核准後於每年1月25日、7月25日前上報省級電影主管部門備案,由省級電影主管部門向廣電總局電影局備案。如不及時上報,將按比例核減下一年度場次補貼額度。
管理與監督
第十五條各級電影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電影公益場次補貼的監督管理,確保場次補貼資金先放後補、績效掛鈎、公開透明、簡化程式、及時到位、足額發放。
第十六條農村電影公益場次最低為一村一月一場(每年12場),農村電影公益場次補貼最低為100元/場,其中:西部地區由中央財政補助80元/場,地方財政最低補助20元/場;中部地區由中央財政補助50元/場,地方財政最低補助50元/場。東部地區和有條件的中西部地區,可根據當地運營成本適當提高發放標準,場次補貼由地方財政自行解決。場次補貼主要用於以下內容:
一、放映員勞務
二、放映人員養老與人身意外保險
三、放映技術服務費(含影片片租)
四、其它直接用於電影放映環節的費用
除第一項費用須占國家補貼費用的70%外,其餘各項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
場次補貼政府部門不得用於提取管理費、維護費、折舊費等。
第十七條各級電影行政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要認真制定資金髮放細則和操作規程,並建立公益放映公示制度、放映回執審核制度、放映單位獎勵制度、社會監督及舉報制度。
第十八條省級電影行政管理部門應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放映情況及補貼資金髮放情況的專項報告,上報廣電總局抄送本省財政部門。
第十九條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使用,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處罰:
一、對場次補貼專項資金髮放不及時的、未按使用範圍和發放程式發放場次補貼的部門和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二、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場次補貼專項資金的單位或個人,除追回冒領款項外,將取消相關單位和個人從事農村電影公益放映的資格,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對截留、挪用、剋扣場次補貼專項資金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立即停止撥付專項資金,限期追回並給予通報批評等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給予行政處罰並取消從業資格,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違反資金使用規定,利用財政專項資金進行盈利性投資、融資活動的院線公司,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六章
第二十條各省(區、市)可依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農村電影公益場次補貼發放細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廣電總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