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創新和發展研究

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創新和發展研究

《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創新和發展研究》是2019年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梁高峰。

基本介紹

  • 書名: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創新和發展研究
  • 作者:梁高峰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2月
  • 頁數:245 頁
  • 定價:73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30932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創新和發展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以統籌城鄉發展為指導,以提高農村法律援助供給的有效性為目標,在實證分析和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對農村法律援助的創新和發展進行研究。研究內容以現行外部供給型法律援助模式存在的問題、中國社會經濟二元化格局影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城鄉分野、作為公共產品的中國農村法律援助具有特殊性和特殊功能,以及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的必要性研究為基礎,提出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則應當從外部供給向以需求為導向轉變,並對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構建提出了構想,具有很強的實踐套用價值和理論指導意義。

作者簡介

梁高峰,1971年7月14日出生,陝西永壽人,中國民主促進會陝西省委監督委員會委員,中國民主促進會陝西省委社會環境與法制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現為西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社會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主持並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作為主要參加人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主持並完成西安市政府規劃基金課精謎捉紋題一項,主持並完成陝西省財政廳依法理財項目一項。

圖書目錄

第一章法律援助論
第一節法律援助本體論
一、法律援助的概念
二、法律援助的起源
三、幾重習舟法律援助的發展
四、法律援助的基本理念
五、法律援助的功能與作用
六、法律援助的種類
七、法律援助的特徵
第二節法律援助制度論
一、作為人權保障的法律援助
二、作為政府責任的法律援助
三、作為社會救助的法律援助
四、我國政府在法律援助中的特殊責任
第三節法律援助運行論
一、法律援助中的法律關係
二、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則
三、法律援助的運行模式
四、法律援助的程式
五、法律援助的保障
第二章我國法律援助的理論與實踐
第一節我國法律援助的產生和發展
一、探索建立階段
二、快速發展階段
三、法制化、規範化階段
第二節我國法律援助的基本制度內容
一、法律援助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二、我國法律援助的管理和服務模式
三、我國法律援助經費資源狀況
四、我國法律援助的人力資源、業務剃遷慨開展狀況
第三節我國現行法律援助基本模式的形成
一、我國法律援助模式探索
二、我國法律援助現行基本模式及其特點
三、我國現行法律援助模式評價
四、我國法律援助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我國二元社會結構下的法律援助城鄉分野
第一節我國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的基本內涵
一、我國城鄉二元化結構產生的背景
二、我國城鄉二元化結構的體現
三、城鄉二元化結構社會發展階段
第二節我國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對法律援助的影響
一、不同的社會文化對法律需求的影響
二、不同的社會文化對糾紛解決機謎凳謎制的影響
三、不同的社會文化對法律援助實施的影響
第三節我國法律援助的現實城鄉分野
一、現實中法律援助城鄉發展極不均衡
二、農村法律援助機構建設滯後
三、農村法律援助人力資源極度匱乏
四、法律援助受案範圍不能滿足農村公民的需要
五、法律援助服務方式不能滿足農村公民多樣化需求
六、農村法律援助經費保障不足
第四章農村法律援助與社會法治建設及城鄉統籌
第一節農村法律援助與社會法治建設
一、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
二、農村法律援助與社會法治建設
第二節農村法律援助與城鄉統籌
一、城鄉統籌的基本內涵與現實困境
二、農村法律援助與城鄉統籌
第五章我國農村法律援助的現實供給
第一節東部地區
一、東部地區之一——北京市延慶縣法律援助調研數據
二、東部地區之二——山東省四市(煙臺、威海、濟寧、日照)法律援助的調研報告
第二節中部地區
一、吉林省法律援助服務民生工作調研報告
二、中部地區法律援助實地調研之二——“太原市法律援助現狀及其完善”
第三節西部地區
一、西安地區農村法律援助的需求與供給的實證調研
二、西部地區法律援助實證調研之二——“甘肅省法律援助工作
的現狀與對策”
第六章法律援助的公共產品性質論及農村法律援助的特殊性
第一節法律援助的公共產品性質論
一、公共產品基本理論
二、法律援助公共產品性質論
第二節我國農村法律援助供給幾重束的特殊性
一、農村法律援助對象的特殊性
二、法律援助案件的特殊性
三、農村法律服務體系的特殊性
第七章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基本原則和總體思路
第一節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一、農村法律援助的發展受到“瓶頸”制辣鴉腿約
二、需求巨大讓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成為緊迫性要求
三、法治社會與城鄉統籌對農村法律援助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現實供給狀況使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成為必然選擇
第二節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的基本腿付原則
一、經濟發展階段原則
二、生存權和發展權原則
三、可持續發展原則
四、公平優先原則
五、需求原則
第三節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的路徑選擇
——從外部供給到需求導向
一、我國現行法律援助運行模式具有顯著的外部供給性
二、經濟發展階段決定了以需求為導向的重要性
三、農村法律援助具有特殊職能
四、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體系應當以農村公民的實際需求為基礎
五、以需求為導向符合國際法律援助發展趨勢
第四節構建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總體思路
一、模式選擇——政府主導的多元參與混合模式
二、拓展非訴訟業務
三、加強農村法律援助組織機構建設
四、增加法律援助人員儲備
五、拓展法律援助資金來源,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六、加強管理
七、完善立法體系
八、結合城鄉一體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城鄉法律援助資源
第八章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模式選擇
第一節農村法律援助供給的核心關係、核心要素與基本框架
一、我國農村法律援助供給的核心關係
二、我國農村法律援助供給的核心要素
三、我國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節以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的混合模式為基礎,積極推行契約服務機制
一、政府主導
二、多元參與
三、以混合模式為基礎,積極推行契約服務機制
第三節結合城鄉一體化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城鄉法律援助資源
一、構建城鄉一體化法律援助體系的提出
二、構建城鄉一體化法律援助體系的具體措施
第四節擴大農村法律援助範圍
一、取消農村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限制的可行性研究
二、經濟困難標準的科學認定
第九章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服務方式探索
第一節非訴訟法律援助優勢分析
一、非訴訟法律援助功能
二、農村法律援助中開展非訴訟法律援助的必要性分析
第二節非訴訟農村法律援助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認知和重視程度不夠
二、代理人(非訴訟法律援助實施者)地位作用定位不準
第三節完善中國特色非訴訟農村法律援助業務的具體措施
一、實行非訴訟調解前置,加強後期調解工作
二、實行法律援助實施者的專業化服務
三、建立農村法律援助值班制度
四、變更法律援助工作統計口徑
五、加強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完善非訴訟法律援助工作機制
第十章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組織機構建設
第一節加強和改進縣(區)級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途徑和方法
一、準確定位
二、加強規範化建設
三、完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
第二節加強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思考
一、加強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必要性分析
二、加強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具體措施
第三節建立農村法律援助服務平台,統籌區域法律援助資源
第十一章中國特色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服務與管理
第一節當前農村法律援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者思想陳舊,服務意識薄弱
二、農村法律援助管理制度尚不完備
三、法律援助管理人員不夠專業,管理手段較為落後
第二節農村法律援助的質量管理體系建設
一、農村法律援助質量控制目標
二、農村法律援助質量控制模式
第三節農村法律援助的經費管理體系建設
一、加強法律援助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重要性認識
二、通過立法規範法律援助資金的使用和支出
三、加強法律援助專項資金專戶管理
四、加強專項資金的審計和監督
第四節農村法律援助業務管理體系建設
一、農村法律援助諮詢管理
二、農村法律援助指派案件管理
第五節農村法律援助的監督
一、農村法律援助監督的必要性
二、農村法律援助監督的主體和對象
三、農村法律援助監督的方法手段
四、農村法律援助監督檢查的內容和程式
第十二章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保障
第一節人力資源保障
一、我國農村法律援助實施主體構成
二、農村法律援助人力資源開發
三、加強培訓,提高基層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業務技能
第二節資金保障
一、我國農村法律援助資金保障存在的問題
二、農村法律援助資金多渠道籌措保障機制的建立
參考文獻
三、不同的社會文化對法律援助實施的影響
第三節我國法律援助的現實城鄉分野
一、現實中法律援助城鄉發展極不均衡
二、農村法律援助機構建設滯後
三、農村法律援助人力資源極度匱乏
四、法律援助受案範圍不能滿足農村公民的需要
五、法律援助服務方式不能滿足農村公民多樣化需求
六、農村法律援助經費保障不足
第四章農村法律援助與社會法治建設及城鄉統籌
第一節農村法律援助與社會法治建設
一、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
二、農村法律援助與社會法治建設
第二節農村法律援助與城鄉統籌
一、城鄉統籌的基本內涵與現實困境
二、農村法律援助與城鄉統籌
第五章我國農村法律援助的現實供給
第一節東部地區
一、東部地區之一——北京市延慶縣法律援助調研數據
二、東部地區之二——山東省四市(煙臺、威海、濟寧、日照)法律援助的調研報告
第二節中部地區
一、吉林省法律援助服務民生工作調研報告
二、中部地區法律援助實地調研之二——“太原市法律援助現狀及其完善”
第三節西部地區
一、西安地區農村法律援助的需求與供給的實證調研
二、西部地區法律援助實證調研之二——“甘肅省法律援助工作
的現狀與對策”
第六章法律援助的公共產品性質論及農村法律援助的特殊性
第一節法律援助的公共產品性質論
一、公共產品基本理論
二、法律援助公共產品性質論
第二節我國農村法律援助供給的特殊性
一、農村法律援助對象的特殊性
二、法律援助案件的特殊性
三、農村法律服務體系的特殊性
第七章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基本原則和總體思路
第一節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的必要性
一、農村法律援助的發展受到“瓶頸”制約
二、需求巨大讓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成為緊迫性要求
三、法治社會與城鄉統籌對農村法律援助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現實供給狀況使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成為必然選擇
第二節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則
一、經濟發展階段原則
二、生存權和發展權原則
三、可持續發展原則
四、公平優先原則
五、需求原則
第三節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的路徑選擇
——從外部供給到需求導向
一、我國現行法律援助運行模式具有顯著的外部供給性
二、經濟發展階段決定了以需求為導向的重要性
三、農村法律援助具有特殊職能
四、創新和發展農村法律援助體系應當以農村公民的實際需求為基礎
五、以需求為導向符合國際法律援助發展趨勢
第四節構建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總體思路
一、模式選擇——政府主導的多元參與混合模式
二、拓展非訴訟業務
三、加強農村法律援助組織機構建設
四、增加法律援助人員儲備
五、拓展法律援助資金來源,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六、加強管理
七、完善立法體系
八、結合城鄉一體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城鄉法律援助資源
第八章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模式選擇
第一節農村法律援助供給的核心關係、核心要素與基本框架
一、我國農村法律援助供給的核心關係
二、我國農村法律援助供給的核心要素
三、我國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節以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的混合模式為基礎,積極推行契約服務機制
一、政府主導
二、多元參與
三、以混合模式為基礎,積極推行契約服務機制
第三節結合城鄉一體化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城鄉法律援助資源
一、構建城鄉一體化法律援助體系的提出
二、構建城鄉一體化法律援助體系的具體措施
第四節擴大農村法律援助範圍
一、取消農村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限制的可行性研究
二、經濟困難標準的科學認定
第九章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服務方式探索
第一節非訴訟法律援助優勢分析
一、非訴訟法律援助功能
二、農村法律援助中開展非訴訟法律援助的必要性分析
第二節非訴訟農村法律援助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認知和重視程度不夠
二、代理人(非訴訟法律援助實施者)地位作用定位不準
第三節完善中國特色非訴訟農村法律援助業務的具體措施
一、實行非訴訟調解前置,加強後期調解工作
二、實行法律援助實施者的專業化服務
三、建立農村法律援助值班制度
四、變更法律援助工作統計口徑
五、加強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六、完善非訴訟法律援助工作機制
第十章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組織機構建設
第一節加強和改進縣(區)級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途徑和方法
一、準確定位
二、加強規範化建設
三、完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
第二節加強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思考
一、加強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必要性分析
二、加強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具體措施
第三節建立農村法律援助服務平台,統籌區域法律援助資源
第十一章中國特色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服務與管理
第一節當前農村法律援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者思想陳舊,服務意識薄弱
二、農村法律援助管理制度尚不完備
三、法律援助管理人員不夠專業,管理手段較為落後
第二節農村法律援助的質量管理體系建設
一、農村法律援助質量控制目標
二、農村法律援助質量控制模式
第三節農村法律援助的經費管理體系建設
一、加強法律援助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重要性認識
二、通過立法規範法律援助資金的使用和支出
三、加強法律援助專項資金專戶管理
四、加強專項資金的審計和監督
第四節農村法律援助業務管理體系建設
一、農村法律援助諮詢管理
二、農村法律援助指派案件管理
第五節農村法律援助的監督
一、農村法律援助監督的必要性
二、農村法律援助監督的主體和對象
三、農村法律援助監督的方法手段
四、農村法律援助監督檢查的內容和程式
第十二章需求導向型農村法律援助體系的保障
第一節人力資源保障
一、我國農村法律援助實施主體構成
二、農村法律援助人力資源開發
三、加強培訓,提高基層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業務技能
第二節資金保障
一、我國農村法律援助資金保障存在的問題
二、農村法律援助資金多渠道籌措保障機制的建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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