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全年總收入是農戶一年內從事各種生產經營和分配、再分配所得收入的總和。以能否增加農戶的財產為準進行統計。包括: (1) 農戶從各級集體經濟得到的收入。包括從統一核算單位分配的收入,從鄉村企業直接得到的收入,從公益金中得到的補助和救濟收入,從集體得到的獎勵收入等。(2) 農戶從聯戶企業得到的勞動報酬、獎金和各種補貼以及投資分紅收入等。(3) 家庭經營收入。包括農、林、牧、漁、採集、捕獵收入,手工業和工業、建築業、運輸業、生產性勞務、商業飲食業、服務業等收入。(4) 其他非生產性收入,如在外人口寄回帶回、職工工資、親友贈送和從國家財政得到的收入等。不包括借貸性收入和出售財產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