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黨四川畫院於2000年12月18日成立。畫院有畫師45人(包括專縣10人左右),年齡35-66歲,其中,具有高級職稱者12人:中級職稱者23人(不包括專縣畫家),專業包括:中國畫、油畫、書法、篆刻、微書、美術設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工黨四川畫院
- 成立時間:2000年12月18日
- 畫師:45人
- 專業包括:中國畫、油畫、篆刻、微書等
畫院簡介,畫院章程,
畫院簡介
畫院成立以來,多方開展與社會書畫界人士的書畫交流和學術研討,特別是積極參與農工黨省委組織的"三下鄉"及"扶貧助學"活動,為擴大農工黨影響,支持農工黨的各項社會活動做出了突出成績。
畫院章程
第一條 農工四川畫院是農工民主黨的文化活動組織,直屬中國農工民主黨四川省委員會領導。畫院執行中共文藝方針,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貫徹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方針。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繼承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藝術,積極倡導文化藝術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積極推動海峽兩岸的文化藝術交流為祖國的統一服務,活躍黨內文化生活,培養藝術人才為宗旨。
第二條 凡農工民主黨書畫家和有一定創作能力的書畫愛好者,均可申請參加;凡與我黨有密切聯繫的黨外書畫家,經我黨黨員二人推薦也可成為畫院成員。吸收新成員的審批權在院務委員會。
第三條 畫院成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道德規範,提倡精神文明,遵守本院章程,積極參加本院活動,如創作研究、展覽、教學、學術討論,藝術交流和為社會民眾服務活動等。
本院成員每年應按期向書畫院交一件作品以支持書畫院的發展,凡連續兩年不交者,視為自動退院。
第四條 本院成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批評建議權,有參加本院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有退院的自由。
第五條 對書畫院事業有特殊貢獻者,予以表揚鼓勵。成員不得利用書畫院名義謀取私利,破壞和損害本院名譽和利益。
第六條 畫院設顧問、名譽院長、正副院長,並協商選舉產生院務委員會委員共同組成院務委員會。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院務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研究決定一些重大決策問題。畫院每年召開全體成員年會一次(外地可派代表參加),以總結工作表彰好人好事,提出下年計畫。
院務委員會內設國畫研究室、油畫研究室、書法篆刻研究室、辦公室。
第七條 畫院院務委員會委員和工作人員應當具備高尚品德,為人正派,堅持原則,不謀私利,團結同志,積極工作,奉獻精神。
第八條 畫院為非盈利組織,活動經費由農工民主黨四川省委員會提供擔保,經費來源:1、成員捐畫;2、社會服務收益;3、社會贊助。畫院的經費收支受農工民主黨四川省委員會監督。
第九條 本章程須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並報請省委審核後實施。其解釋權歸院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