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農安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吉發〔2018〕44號)和《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農安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19〕5號)精神,農安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現任農安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王喜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安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
  • 辦公地址:農安縣興華路1288號
  • 性質:行政機關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一、主要職責,二、職能轉變,三、內設機構,四、現任領導,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組織協調落實全縣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全縣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申報擬列入全國、省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設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職能轉變

縣退役軍人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三、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的工作。
(二)安置科。負責擬訂全縣退役士兵(含士官)、復員幹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以及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國家移交的復員幹部、殘疾士兵和軍隊院校殘疾學員接收工作;擬訂全縣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服務管理工作以及住房保障工作;指導全縣接收安置工作和全縣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訓、就業工作;指導退役士兵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和軍地共育人才的協調工作。
(三)優撫科。負責擬訂本縣優待撫恤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按上級規定及時調整標準,逐步完善優撫制度;承擔協調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消防員和軍屬優待撫恤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貫徹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烈士褒揚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四)雙擁辦公室。指導各鄉鎮(街道)、各單位開展擁軍優屬工作。組織協調駐軍開展擁政愛民工作和軍民共建活動。協調處理軍民矛盾和糾紛。指導、協調軍地雙方開展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國防和雙擁宣傳教育工作。提出研究制定全縣雙擁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與雙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事宜。做好全國、全省雙擁模範城的申報和迎檢工作。負責起草、報告、收發、管理文電工作。組織編印雙擁工作刊物。承辦省雙擁辦、市雙擁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現任領導

王喜文:現任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馬泰寶:現任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翀:現任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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