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社會學

辯證社會學是指德國達倫多夫的社會衝突論理論。其思想來源於黑格爾的辯證法思想和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但他把黑格爾的辯證法運用於人與人的衝突和社會團體之間的鬥爭,而把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改變為權力集團的鬥爭,否認其經濟根源。認為不同的社會和組織構成人所處的世界。任何社團均有其權力結構,它是說明社團內部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也說明團體與團體之間的交往。

任何社團都有一個管理機構,在這個管理機構中形成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這兩種人有不同的權利與義務,一方是進行統治,一方是服從統治.違反這種權利義務的分配時就受到懲處與制裁。在權力結構中居於不同地位的兩個群休,也要追求實現他們自己的利益,即掌權者從無權者和權力較少者獲取利益,而無權者與權力較少者也要爭取得到更多的利益,這就形成群體與群體之間的利益衝突。他認為這種利益衝突不是由於經濟原因,而是由於對權力再分配的欲望。在任何情況下,掌權者總是要維持當前的權力分配形式,而無權者和權力較少者則要爭取改變這種權力分配形式。該理論認為這種權力衝突是社會和組織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因而衝突是無法避免的社會現象。認為權力結構可以發生大變革,也可以作局部調整,但衝突對社會有積極意義,它是相互協調的社會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即是在統一之中的鬥爭,這是達倫多夫使用“辯證的杜會學”這個詞的意義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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