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物第十六

辯物第十六是《孔子家語》之第十六篇。又名《孔氏家語》,或簡稱《家語》,是一部記錄孔子及孔門弟子思想言行的著作。今傳本《孔子家語》共十卷四十四篇,魏王肅注,書後附有王肅序和《後序》。《後序》實際上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內容以孔安國語氣所寫,一般稱之為《孔安國序》,後半部分內容為安國以後人所寫,故稱之為《後孔安國序》,其中收有孔安國的孫子孔衍關於《家語》的《奏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辯物第十六
  • 屬於:《孔子家語
  • 又名:《孔氏家語》
  • 簡稱:《家語》
作品原文,作品譯文,作品注釋,作品評析,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孔子在陳,陳惠公賓之於上館①。時有隼集陳侯之庭而死,楛矢②貫之石砮,其長尺有咫,惠公使人持隼如孔子館而問焉。
孔子曰:“隼之來遠矣,此肅慎氏③之矢。昔武王克商,通道於九夷百蠻,使各以其方賄④來貢,而無忘職業。於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遠物也,以示後人,使永鑒⑤焉,故銘其栝曰‘肅慎氏貢楛矢’,以分大姬。配胡公⑥,而封諸陳。古者分同姓以珍玉,所以展親親也;分異姓以遠方之職貢,所以無忘服⑦也。故分陳以肅慎氏貢焉。君若使有司求諸故府,其可得也。”
公使人求得之,金牘如之。

作品譯文

孔子在陳國陳惠公請他住在上等館舍里。當時有一隻死的隼鳥陳列在陳惠公的廳堂上,射穿它的箭的箭桿是楛木製成,箭頭是石頭的,長度有一尺八寸。陳惠公讓人拿著死鳥到孔子的館舍詢問這件事。
孔子說:“隼鳥是從很遠的地方來的啊!這是肅慎氏的箭。從前周武王攻克商朝,打通了通向各少數民族的道路,讓他們以各自的特產來進貢,並要求按職業進貢物品。於是慎肅氏進貢了用楛木作桿石頭作箭頭的箭,長有一尺八寸。武王欲顯示他的美德能使遠方來進貢,以此來昭示後人,永遠作為借鑑,所以在箭桿的末端刻著‘肅慎氏貢楛矢’幾個字,把它賞給他的女兒大姬。女兒嫁給胡公,封在陳地。古代把珍玉分給同姓,為了表示親屬的親密關係;把遠方的貢物分給異姓,是為了讓他們不忘記臣服。所以把肅慎氏的貢物分給陳國。您如果派官員到從前的府庫中去找,就可以得到。”
陳惠公派人去找,得到寫有金字的簡牘,果然和孔子說得一樣。

作品注釋

陳惠公陳哀公之孫,名吳。在位二十八年卒,謚惠。上館:上等館舍。
②楛(hù)矢:楛木做的箭桿。楛為荊類植物,莖可制箭桿。
③肅慎氏:古民族名。
④方賄:地方所貢的財物土產。
永鑒:永遠作為借鑑。
胡公虞舜的後代。
⑦服:臣服,服從。

作品評析

孔子非常善於學習,不僅靠讀書,還要實地去考察訪問,因此見多識廣。遇到事情,有時只靠推測判斷就能得出正確的結論。孔子從陳惠公庭上死隼身上的箭,判別為“肅慎氏貢楛矢”。

作者簡介

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農曆八月廿七)-公元前479年4月11日(農曆二月十一)),子姓, 孔氏,名丘,字仲尼,漢族魯國陬邑(今中國山東省曲阜市南辛鎮)人,祖上為宋國(今河南商丘)貴族。中國春秋末期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思想的創始人。孔子集華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時已被譽為“天縱之聖”、“天之木鐸”,是當時社會上最博學者之一,並且被後世統治者尊為孔聖人、至聖、 至聖先師、萬世師表。孔子和儒家思想對中國和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區有深遠的影響,這些地區又被稱為儒家文化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