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灋(pì fǎ ㄆㄧˋ ㄈㄚˇ)謂開府庫視文書券契以查對核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辟灋
- 拼音:pì fǎ
- 注音:ㄆㄧˋ ㄈㄚˇ
- 釋義:謂開府庫視文書券契以查對核證
概述,詞語解釋,
概述
辟灋
詞語解釋
亦作“ 辟法 ”。 1.謂開府庫視文書券契以查對核證。《周禮·春官·大史》:“若約劑亂則辟灋,不信者刑之。” 賈公彥 疏:“辟法者,辟,開也;法則約劑也。” 孫詒讓 正義:“彼注云:‘辟藏,開府視約書。’此辟法即彼辟藏,亦謂開府視其典法之書,考案讀之,以辨其然與不也。”
(2).刑法。 漢 劉向 《說苑·敬慎》:“昔 夏桀 貴為天子,富有天下,不修 禹 之道,毀壞辟法,裂絕世祀,荒滛于樂,沉酗於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