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海平

辛海平

辛海平,男,灃東新城人,6·22西安公交持刀傷人案嫌疑人。

2018年6月22日,辛海平為報復社會泄憤,持刀傷人致4人死亡,7人輕傷。

2019年1月25日上午10時許,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9年8月23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抗訴人辛海平故意殺人一案,裁定駁回辛海平抗訴,維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海平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西安市灃東新城王寺鎮 
  • 出生日期:1978年 
  • 性別:男 
人物事件,一審宣判,二審宣判,

人物事件

2018年6月22日15時許,辛海平攜帶提前購買的作案刀具從西安市王寺街辦大蘇路北側公車站乘坐由西向東行駛的302路公車,當該車行駛至西安市未央區三橋街辦紅光路西凹里村鐵路閘口時,持刀對車上人員進行砍殺,並追至車下繼續砍殺乘客及路人,致4人死亡,7人輕傷。

一審宣判

2019年1月25日上午10時許,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宣判了被告人辛海平故意殺人一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辛海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辛海平為報復社會,持刀砍殺公車上乘客、過路民眾,致多人死亡和輕傷,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二審宣判

2019年8月23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抗訴人辛海平故意殺人一案,裁定駁回辛海平抗訴,維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抗訴人辛海平因懷疑在乘坐西安市302路公車時被人惡意扎針,遂產生對302路公車報復泄憤的惡念。同年6月22日下午3時38分許,辛海平攜帶剔骨刀乘上302路公車。當車行駛至紅光路西凹里村村口的鐵路閘口時,辛海平持剔骨刀對車上人員進行砍殺,車內人員紛紛從門窗逃離。辛海平持續對從公車上逃離乘客及過往民眾進行砍殺。辛海平先後砍殺民眾11人,致4人死亡,7人輕傷。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抗訴人辛海平為發泄私憤,持刀砍殺公車上無辜乘客及沿途過路民眾,致4人死亡,7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辛海平故意殺人犯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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