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曉梅(原海東市樂都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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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曉梅,女,漢族,1965年12月出生,青海樂都人,大學本科學歷,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海東市樂都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8年2月24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

辛曉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受賄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辛曉梅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青海樂都
  • 出生日期:1965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1年12月至1995年11月,在原樂都縣人民政府工作;
1995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原樂都縣婦聯副主席;
2000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原樂都縣共和鄉人民政府鄉長;
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原樂都縣高店鎮人民政府鎮長;
2006年3月至2011年5月,任原樂都縣洪水鎮人民政府黨委書記;
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任原樂都縣委組織部正科級幹部;
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樂都區交通局局長;
2014年5月,任樂都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人物事件

2011年7月,辛曉梅任樂都區交通運輸局局長,她利用手中的職權,先後為本地個體老闆馬某某安排15個工程項目,項目資金達1100餘萬元;為李某某安排13個工程項目,項目資金達1200餘萬元,辛曉梅則從中收受賄賂34萬元。此外,她還違規新增計程車營運證,為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的親友辦理10輛計程車營運手續。
在青海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應當公開招投標的20個資金在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中,辛曉梅將17個項目以議標、陪標形式直接下達給下屬工程隊,並安排給特定關係人承包實施,項目資金總計4793.9萬元。她還夥同副局長沈曉棟、會計祁世德通過虛構工程項目、虛開工程結算單等方式,套取項目資金96.26萬餘元,私設“小金庫”用於單位各項違規開支。
2018年2月24日青海省紀委省監察委網站訊息:海東市樂都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辛曉梅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
辛曉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受賄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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