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房親】僮人舊時的婚姻習俗。居住西藏自治區東南部察隅地區的位人,女子被賣為妻以後,就成為丈夫的財產。丈夫死後一個月內,她也和其它財產一樣,由丈夫的同姓近親繼承,成為繼承人的妻子,謂之轉房。
轉房只能轉給丈夫的同輩兄弟或次輩侄子,甚至是丈夫另外妻子的兒子,不能轉給丈夫的父輩。從男子方面說,可以繼承自己兄弟的妻子,和繼承自己叔伯的妻子為妻,也可以繼承父親另外的妻子為妻,只要不是生母就可以繼承。但不能繼承兒子或侄子等晚輩的妻子為妻。男子繼承同姓近親的妻子時,電就同時繼承了其它遺產、債務和對遺下的幼小子女的撫養義務及其它。轉房時,男子不必再付出一般婚姻所需要的婚價,只付給女子娘家較少的牛和豬。如果婦女轉房時年齡比較大,男方也可以不付給任何代價。除此,由於夫妻關係不和時,男子也可以把自己妻子贈送或者轉讓給同姓近親為妻。民主改革以後,這些習俗不斷得到革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