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呈給金德勒的調查檔案認為,包括輝瑞在內的藥企存在驚人的競爭“黑幕”:“原創藥”製藥公司為壓制其他競爭對手實現最大盈利,採用各種手段阻止或延遲對手的同類藥品上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輝瑞競爭黑幕
- 相關企業:輝瑞
- 關鍵字:競爭黑幕,藥品競爭
- 訴訟時長:8年
緣起,公司介紹,過程,結果,
緣起
輝瑞競爭黑幕:高額法律訴訟阻止對手同類藥品上市傑夫·金德勒(Jeff Kindler)剛從法國子公司巡視歸來,就不得不面對來自歐盟委員會送來的一份報告。緊張的日程安排已經讓這位53歲的輝瑞製藥(Pfizer)執行長放棄了心愛的高爾夫。歐盟委員會公布的這些藥企的“齷齪”的競爭手段中,相信有一項是金德勒非常熟悉的,那就是挑起糾紛和法律訴訟,不惜藉助昂貴的法律訴訟手段達到壓制競爭對手。作為一家有著160年歷史的製藥公司的統帥,金德勒正是從律師轉行而來的。所不同的是,這次輝瑞不是挑起訴訟的主體,而是將面對歐盟的訴訟。歐盟委員會表示,如果發現有違反壟斷法的行為存在,歐盟委員會將毫不猶豫地對相關公司提起反壟斷訴訟。
公司介紹
輝瑞是一家成立於1849年,集研發、生產和銷售人畜處方藥物的跨國製藥公司。自20世紀80年代進入中國,其生產的產品組合在心血管、關節炎、抗感染等治療領域保持世界領先地位。輝瑞迄今已在中國上市了40餘種創新藥品,包括立普妥、絡活喜、萬艾可等。
在中國,知道藍色小藥丸—偉哥(萬艾可Viagra)的中國消費者要遠比知道輝瑞製藥的人多得多。通過歐盟調查報告,再回看當初輝瑞在中國挑起的紛爭,似乎又有了新的意義。而在若干藥品專利陸續到期、仿製藥品競爭更趨激烈等不利環境影響下,輝瑞是否會更倚重訴訟這種手段,仍是懸疑。
過程
挑起糾紛 訴訟壓制
北京華科聯合專利事務所王為律師自2001年起就擔任“偉哥(西地那非)”專利無效案的代理律師。2009年,依然要為這個仍未完結的官司忙碌。
事情要從2001年的9月1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輝瑞公司萬艾可發明專利權,國內企業若使用萬艾可中的“西地那非”成分即屬於侵權。但當時國內已有十幾家製藥企業對以“西地那非”為主要成分的ED藥物做了多年研究,投入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因此,包括白雲山醫藥公司、吉林製藥及合肥醫工醫藥等在內的國內12家企業成立了“偉哥聯盟”,聯名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宣告萬艾可專利無效。
2004年7月5日,複審委宣布萬艾可專利無效。2004年9月,輝瑞為獲得“偉哥”專利權,一紙訴狀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告上法庭,同時還把國內12家企業列為第三人拉上了被告席。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決撤銷專利複審委員會萬艾可專利無效的決定。國內的企業不服,於是又抗訴至北京市高院。
這實際上只是輝瑞訴訟案件中的一例。多年來,被輝瑞告上法庭的公司無數。而挑起糾紛和法律訴訟正是輝瑞用以壓制競爭對手的一種常用手段。在日前由歐盟委員會公布的調查報告中,輝瑞的這種手段被告知天下。
在歐盟委員會網站公布的這份報告中,為延長其專利有效期,阻止或延遲同類藥進入市場,輝瑞等公司往往以自己的專利權受到侵犯為名將競爭對手告上法庭。而專利糾紛往往需要3年時間才能了結。報告發現,60%以上的被告公司最後會贏得官司,這足以說明原告的目的就是拖延被告公司非專利藥品的上市時間。
打官司 時間換空間
“輝瑞是專利大戶。輝瑞一般是先對企業發出警告,然後要求有關部門不讓人家上市,有關部門害怕就不給批,企業也不能生產。”王為律師說道。
專利藥廠利用歐洲法律程式煩瑣、耗時長的特點,拖住仿製藥競爭對手。歐洲法律規定在“訴訟”未結束之前,仿製藥公司是不能銷售還在打官司的產品的。這種官司平均耗時3年,最後往往是專利藥公司敗訴,但專利藥公司已爭取到額外的3年銷售時間,同時也拖了仿製藥公司3年,讓其產品無法銷售。在歐盟委會立案調查的700個專利藥公司狀告仿製藥公司的專利訴訟案件中,420個案子最終是以仿製藥公司勝訴。
例如輝瑞為將降膽固醇藥物立普妥(Lipitor)的專利權延長6年以上,就試圖通過這一法律行動提交針對Ranbaxy製藥公司的訴狀。立普妥是全球銷售額最高的藥物,而輝瑞是該藥最主要的銷售商。2007年立普妥的銷售額為127億美元,相當於輝瑞銷售總額的26%.但是,從2010年3月開始,輝瑞將失去這種藥物的專利權,遭遇仿製藥的競爭,而其替代新藥托徹普又因效果未達預期而被終止研發。
輝瑞等公司的這些不正當競爭行為導致近幾年歐盟新上市的藥品數量明顯少於前幾年,2000-2004年間上市的新藥只有28種,低於1995-1999年間的40種。於是,從2008年1月份起,歐盟開始對其範圍內的製藥行業展開調查。歐盟監管機構在對2000-2007年間17個歐盟成員國未及時入市的藥品進行調查後發現,如果這些藥品能及時上市將為國家醫療體系節省大約30億歐元。
歐盟委員會已將調查報告送達相關公司,在2009年1月31日前公開徵求廠商意見,並在2009年春天出台最終結論性報告。歐盟委員會已在2008年12月28日將這份調查報告送達被調查的相關公司,在2009年1月31日前的這段時間內公開徵求它們的意見,並在2009年春天出台最終結論性報告。
結果
王為律師代理的“偉哥聯盟”案件可以說是曠日持久,一拖就是8年。而在此期間,市場已發生了改變。
“不管輸贏,已經錯過了這么多年的市場,對國內藥企來說意義也不大。”王為律師告訴時代周報記者。
在官司之前,國內有多家企業已投入巨資研發萬艾可的主要成分西地那非。有的已經投入3000來萬元,而花費的研發時間也都在3年以上,有的企業甚至開始做臨床試驗,並拿到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新藥證書。而他們現在必須要等到2014年輝瑞專利過期之後才可以銷售相關藥品。
曾經參與“國產偉哥”一線研發的南京海光套用化學研究所陳所長對當年的糾紛已不想再談,“官司還在打,一切都委託給代理律師了。”而對當年投入的研發費用以及官司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陳所長以不好說什麼進行了迴避。
在漫長的訴訟中拖住對手,讓他們錯過市場,正是輝瑞的一種競爭手段。而另外一件同樣是由輝瑞挑起的官司一打就是10年。這就是輝瑞與廣州威爾曼藥業公司偉哥商標糾紛案。
輝瑞生產的“枸櫞酸西地那非”是其在全球範圍內生產和銷售的治療勃起功能障礙疾病的藥品,於2000年6月在中國推出。廣州威爾曼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甲磺酸酚妥拉明”與其屬同類藥品,並於1998年6月2日申請註冊“偉哥”商標,2002年6月21日進行商標公告。2003年11月,輝瑞委託上海萬亞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對威爾曼公司進行調查,要求獲取該公司的工商登記註冊資料,了解其生產、銷售“偉哥”這一藥品的具體情況,試探這種藥品在公司中受重視的程度等。其後,輝瑞公司對威爾曼公司申請註冊的“偉哥”商標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案。
這場官司一直拖到2008年,廣州威爾曼藥業公司才等到對自己有利的終審判決。但判決僅僅維護了公司對商標的所有權,現在治療ED藥物的絕大部分市場卻已經失去。
萬艾可目前的產品規格和價格分別為50毫克99元、100毫克128元,而國產ED藥的定價約在二三十元一粒,只是萬艾可的四分之一左右。如果萬艾可專利被徹底否決,國內廠家藥品的低價對萬艾可的衝擊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