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輔助帳的相關業務,(1)、現金管理及現金日記帳登記,(2)、銀行存款管理及銀行存款日記帳登記,(3)、債權債務管理及往來款項輔助帳登,(4)、固定資產管理及輔助帳登記,(5)、收入管理及輔助帳登記,(6)、住房公積金登記卡登記及相關業務,(7)、材料管理及桉算,(8)、其他事項,
簡介
會計輔助賬只是在總帳和序時賬中沒有記錄的內容所作的輔助記錄賬,格式、內容可以靈活處理;與明細帳的區別就在於他沒有特定規範;
輔助帳作為一般帳簿體系的補充,將一些
財務業務進行備查登記,對於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統管單位來說尤其重要。建立輔助帳便於單位隨時掌握本單位資金活動及結存情況,它是單位與核算中心對帳的重要依據,有利於單位和核算中心業務的銜接,有利於單位加強財務管理,可以為本單位或本系統特殊的會計信息要求提供必要的資料。
建立健全輔助帳是單位財務經辦員的主要職責之一,財務經辦員要認真登記好各項輔助帳.做到及時、準確、真實、完整。輔助帳不同於一般帳簿,不需採用複式記帳法進行平行登記,只需根據有關憑證和發票進行流水登記,但”摘要”一定要清楚明白。現將輔助帳登記及相關業務簡要介紹如下:
輔助帳的相關業務
(1)、現金管理及現金日記帳登記
現金日記帳:反映單位庫存現金收、付、存情況的備查帳簿。財務經辦員應按照(備用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管好用好備用金和臨時性現金借款,嚴格按要求登記現金日記帳,按時間順序及時入帳,實行“一票一記”,並在“摘要”欄註明收付款內容。憑核算中心核准的(備用金申領單)、(借款單}(現金)、<報銷申報單)(現金)登記“收方”,根據單位領導審批的發票和職工借款條登記“付方”,及時結出餘額,做到日清月結。
(2)、銀行存款管理及銀行存款日記帳登記
銀行存款日記帳:反映單位在會計核算中心存款收、付、余情況的備查帳簿。
財務經辦員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工作任務特點、年度預算情況,有計畫地使用好資金,為順利開展各項工作提供資金保障,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資金結算。完整及時地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實行“一票一記”,憑會計核算中心簽發或核准的(資金分解單)、《撥款申報單》和中心資金部簽收的《收入款項申報單》登記“收方”,在“摘要”欄註明資金來源及性質。憑核算中心核准的《備用金申領單》、
《借款單》、《報銷申報單》、(全額抵扣備用金的除外)、《付款申報單》登記“付方”,在“摘要”欄註明付款或取款事由,對於轉帳業務還應詳細註明收款單位名稱、開戶銀行.涉及往來結算的還要同時在“往來款項輔助帳”上進行登記。及時結出餘額.經常與核算中心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3)、債權債務管理及往來款項輔助帳登
往來款項輔助帳:反映單位債權債務期初餘額、當期發生、結算、償還或沖轉以及期末餘額情況的登記簿。
為反映單位備用金和臨時性借款(含現金和轉帳)借、銷、余情況,財務經辦員要在·哲付款——備用金”(事業單位的“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明細帳戶,憑核算中心核准的(備用金申領單)、(借款單)登記“借方”,憑核算中心核准用於抵扣備用金(借款)的(報銷申報單)登記“貸方”,在“摘要”欄詳細說明業務內容,對於轉帳支付的還要註明經辦科室和人員,及時結出餘額,餘額為定額備用金和未結清的臨時性借款。月終餘額較大時,應按財政局檔案規定,編制“現金和臨時借款清查表”,報核算中心審查。
各單位應從嚴控制預付款和借款。定期對債權債務,要進面清理,及時催收結算,不得長期掛帳。財務經辦員可以根據需要設定其他往來輔助帳帳戶。憑收款收據記帳聯和繳款到核算中心或財政專戶的憑證,填制《收入款項申報單),經核算中心核准,作債權收回或債務增加登記。憑有關憑證填制(報銷申報單)、《付款申報單》,報核算中心辦理付款或沖轉手續,作債務清償或債權增加登記。在“摘要”欄註明發生或結算的往來單位(或個人)名稱及業務內容。清晰完整地反映本單位當期債權債務增減變動情況,與核算中心每月提供的·往來款項明細表”相核對,發現差異及時聯繫,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4)、固定資產管理及輔助帳登記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各單位要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財產管理工作,健全固定資產的驗收、領發、保管、調撥、報廢、清理、核算手續.建立固定資產盤存制度,年度終了前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盤點,通過盤點及時發現問題,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做到帳實相符。財務經辦員要與本單位財產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技固定資產類別設定“固定資產登記簿”進行明細核算,根據行政事業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分六類(房屋及建築物、一盤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及陳列品、其他)分別進行登記,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設“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總值及使用部門等。
單位在固定資產購建中要按政府採購、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在購建、調入、接受捐贈和盤盈固定資產時,財務經辦員在有關部門按規定辦好交接手續後,將有關原始憑證報送核算中心入帳,憑核算中心核准的申報單》登記固定資產登記簿的“借方”。
單位在固定資產報廢(含撤除房屋及建築物)、調出、變賣和盤虧時,財務經辦員要協助有關部門按規定辦好相關手續,需要報批的還要履行報批手續,辦理收款繳款事宜,將有關原始憑證報送核算中心入帳,憑核算中心核准的(申報單)登記固定資產登記簿的“貸方”。財務經辦員要及時結出“固定資產登記簿”各帳戶的餘額,定期匯總與核算中心每月提供的會計報表相核對,發現差異及時聯繫,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5)、收入管理及輔助帳登記
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行政事業收費、收款和罰款票據的管理規定,強化內部制約機制,確定專人負責票據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票據領、發、繳銷手續,業務量大的單位還要定期組織盤存和稽查。開票人員要嚴格按票據使用範圍和票據格式簽發,堅持順號使用、順號繳銷,不得使用自製票據和其他非法票據收費,嚴格執行收費、罰款標準,做到依法徵收(執罰).應收盡收,應免不收。
單位收取的“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以及其他款項等現金收入應於當天繳存國庫、財政專戶和核算中心統管帳戶,不得坐支。採用票款分離和罰繳分離管理制度的行政收費和罰沒款業務,也應納入統一核算,防止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收繳分離,票款同行。
在資金按規定繳存後,財務經辦員應整理好有關票據及繳款憑據,填寫(收入款項申報單》,所報金額應與所附票據及繳款憑據相符,在“備註”欄填寫票據號碼(按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列),在“資金會計審核意見”欄下註明繳存國庫、財政專戶或統管帳屍,以便核算中心審核人帳。經核算中心核准的(收入款項申報單),是登記收入輔助帳和核銷票據的依據。財務經辦員應建立票據台帳,全面及時地反映本單位票據領、發、繳銷、庫存數量,以及已簽發票據的票面金額等情況,憑有關手續登記台帳,協助有關人員做好各類行政事業收費和罰款分項統計工作,及時掌握各項收入進度,滿足本單位或本系統特殊的會計信息要求。
財務經辦員應根據本單位需要建立收入輔助帳,全面及時地反映本單位各項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和代管資金收取和解繳情況,以及財政預算(內、外)資金撥款情況。掌握預算執行和預算外資金繳撥情況,以便與財政局有關科室及預算外局核對,及時申請撥款。每月與核算中心提供的會計報表相核對,發現差異及時聯繫,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6)、住房公積金登記卡登記及相關業務
單位要按職工住房公積金有關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公積金(含個人工資扣除和單位補貼兩部分)的解繳手續,按規定辦理增人開戶、標準變更、轉移、支取手續,實現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規範化。
按規定設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登記卡”,及時登記並核算本單位職工公積金繳納、計息、支取情況。每半年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對帳單”核對餘額,發現差異及時聯繫,查明原因及時調整,確保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定期以適當形式向職工公布。
(7)、材料管理及桉算
一般預算單位材料品種少,消耗數量不大,隨買隨用,可直接列支;如果品種多、消耗數量大,需要經過倉庫儲存,辦理領用或銷售手續,則應通過“材料”科目核算,建立健全材料物資採購、驗收、領用、盤存等管理制度,材料物資保管部門應設立·材料明細帳”.根據入庫、出庫憑證逐筆登記材料物資收、發、存的品種、數量和金額。核算中心負責材料總帳核算,根據《申報單》及所附的購料發票和入庫憑證登記“借方”,根據出庫憑證或收入及存貨消耗盤存表等有關
手續登記“貸方”,同時列為當期支出或收入。財務經辦員應掌握材料物資當月增減變動情況,以便覆核會計核算中心提供的會計報表。
(8)、其他事項
輔助帳套用鋼筆書寫,保持簿面整潔、清晰,各項《申報單》經核算中心核准後要按日期順序統一編號,根據業務量大小按月或按季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會計報表是反映各單位財務會計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檔案。市會計核算中心每月負責編制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往來款項明細表.有專款收支的還要編制專項資金支出明細表,以及必要的報表說明。集中核算單位作為會計主體,負責會計報表審核簽章,按規定的期限和程式報送。財務經辦雖應於月初5日前(節假日順延,下同)到核算中心領取上月報表,對照輔助帳及有關資料認真檢查覆核,及時送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審核簽章,加蓋公章,3日內送達有關部門和核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