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引導中國軟體行業健康、快速地發展,使中國軟體企業早日與國際接軌,國家將參照《軟體過程能力評估模型》(SJ/T11234)、《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SJ/T11235)等相關行業標準,對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行統一評估制度,從事評估的工作人員必須取得相應資格並登記註冊。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的培訓與考試工作由信息產業部人事司、科學技術司統一領導,信息產業部人事司負責監督管理,信息產業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負責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參加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將獲得《國家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合格證書》。
管理辦法
信息產業部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
培訓與考試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為落實《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管理辦法》(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信息產業部2005年第4號公告)和《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註冊準則 》(CCAA-132)的要求,確保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與考試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
第一條 開展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的培訓與考試工作,目的是保證實習評估師註冊申請人順利完成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德課程培訓、並及時獲得培訓合格證書。此項工作是國家對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行統一評估制度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做好此項工作是確保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註冊工作規範有序進行的需要,也是促進我國軟體產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需要。
第二條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註冊分實習評估師 、評估師和主任評估師三個級別,評估師和主任評估師的相關工作,會同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適時結合國家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的有關要求,另行安排。
第三條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的培訓與考試工作堅持面向社會、個人自願、嚴格規範、考教分離、確保質量的原則。
第四條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的培訓與考試工作由信息產業部人事司、科學技術司統一領導,信息產業部人事司負責監督管理。
第五條 信息產業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負責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調整、指導培訓機構向社會提供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的具體課程培訓;組織專家根據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必須掌握的知識和具備的能力,擬定培訓考試大綱,確定考試範圍、考試類型和考試命題方式;組織編寫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教材;組織建立在對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考試試題庫;建立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人才資料庫;承擔具體考務工作。
第六條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機構有信息產業部人事司、科技司根據國家對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行統一評估制度的有關要求和軟體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 作為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機構的單位應為具有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職能的獨立法人單位,在信息技術教育培訓方面具有較強的管理技術優勢和良好的教育培訓質量聲譽,並具備以下條件:
1、至少有2名以上的培訓課程講師。講師具有深厚的軟體工程基礎知識、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知識、軟體過程能力評估模型知識,了解軟體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方法,熟悉相關的認證認可的基本政策規範及行為規範等方面的理論知識;有2年以上軟體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的實踐經驗;語言文學表達能力強;身體健康狀況良好。
2、有滿足課程培訓需要的培訓機構辦公場地、教室、教學設備、管理人員等。有常設、穩定的辦公場所、電話和傳真;有專職工作人員5人以上;具備容納40人規模(或以上)的教室,教室要求通風、照明良好,配備黑板(或白板)、投影設備和教師授課用計算機,座位之間至少間隔0.5米。
第八條 培訓機構負責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機構主要負責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的師資培訓、學員招生、課程培訓和組織考試報名等工作。
第九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套用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願選擇認定的培訓機構參加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課程培訓。
第十條 完成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課程培訓的人員,可自願確定是否參加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考試。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到認定的培訓機構報名,並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第十一條 各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機構應在課程培訓班開班前5天將培訓開班計畫 、培訓人數、報名考試人數等信息書面上報部教育考試中心,以便於安排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考試 。
第十二條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考試成績經部人事司、科技司核准後,由信息產業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向考試合格人員,頒發統一製作的《國家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合格證書》,該證書是註冊實習評估師的重要依據。合格人員資料將納入《實習評估師人才資料庫》,通過網際網路公布並可查詢。
第十三條申請註冊實習評估師的人員除具備國家承認的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含大學本科)學歷、至少有3年信息系統、軟體項目管理和軟體工程工作經驗的條件外,必須參加信息產業部指定的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課程的培訓,培訓時間不低於48 小時,並取得《 國家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四條 具體承擔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考試任務的單位,應具備確保培訓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的人員、場地、設備條件。
第十五條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考試的組織管理,要切實做好試卷的命制、印刷、傳送和保管過程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泄密;要認真執行考場迴避制度,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和考場紀律。
第十六條 培訓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培訓與考試相關要求對外進行宣傳,對外宣傳樣稿需報信息產業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後方可發布。
第十七條 每年將對認定的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機構、培訓規模和培訓質量進行檢查,對受到投訴、舉報的培訓機構及時查證、處理、整改直至取消培訓資格。
第十八條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培訓與考試大綱見附屬檔案。
第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由信息產業部人事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考試大綱
一、 說明
本大綱根據《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管理辦法》(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息產業部 2005年第4號公告)、《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註冊準則》(CCAA-132)、《軟體過程能力評估模型》(SJ/T11234)、《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SJ/T11235)和《軟體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指南》(試行)等檔案制訂,用於指導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的培訓教程編寫、課程培訓和培訓考試。
參加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表明其具備軟體工程基礎知識、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知識、軟體過程能力評估模型知識,了解軟體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方法,熟悉相關的認證認可的基本政策規範及行為規範要求。經過註冊後,可在評估師或主任評估師的指導下,作為評估組成員參與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的評估活動。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實習評估師培訓總計48學時,其中軟體工程基礎知識12學時,軟體過程能力評估模型知識和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知識24學時,軟體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方法8學時,相關認證認可基本規範要求4學時。
培訓考試採用筆試或上機考試,考試時間120分鐘。題型為選擇題(4選1),總計50題,其中軟體工程基礎知識占30%,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模型占50%,軟體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方法占12%,相關認證認可基本規範占8%。培訓考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
二、 培訓考試大綱內容
1. 軟體工程基礎知識
(1) 軟體工程有關概念
軟體工程的定義、目標
軟體生存周期
軟體生存期模型(瀑布模型、演化模型、螺旋模型、噴泉模型)
(2) 軟體項目計畫與可行性分析
(3) 軟體需求工程
軟體需求分析的任務(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數據要求、界面要求)
結構化分析方法(數據流圖、數據詞典、加工邏輯的描述)
面向對象分析方法(OOA、對象建模技術OMT)
統一建模語言UML(事物、關係、圖)
需求獲取、確認
(4) 軟體設計與開發
軟體設計的原則(抽象、模組化、信息隱蔽、模組獨立)
結構化設計方法(信息流的類型、變換分析)
面向對象設計方法(OOD)
總體結構設計(子系統劃分、系統模組結構設計、數據存儲設計)
系統詳細設計(代碼設計、輸出設計、輸入設計、處理過程設計、用戶界面設計、安全控制設計、系統設計說明書)
構件技術(定義、標準、構件系統的門面、可變性和專門性)
Web Service和面向服務的軟體架構(SOA)
實施步驟(硬體環境準備、系統軟體環境準備、數據準備、人員準備、程式設計、系統測試、培訓、系統轉換和試運行)
程式設計方法與程式開發(結構化方法、快速原型法、面向對象方法)
程式設計基本模組(控制模組、輸入模組、輸出模組、處理模組)
程式語言的種類
(5) 軟體測試
軟體質量與軟體測試(定義、目的、原則、對象)
軟體測試類型(白盒測試、黑盒測試)
軟體測試步驟(單元測試、組裝測試、確認測試、系統測試)
(6) 軟體維護
軟體維護的概念、內容(正確性維護、適應性維護、完善性維護、預防性維護)
軟體維護的實施(分析和理解程式、修改程式、重新驗證程式)
(7) 軟體工程管理
軟體工程管理的任務
軟體項目估算(資源估算、LOC和FP估算、工作量估算)
軟體開發成本估算
風險分析(風險識別、風險估計、風險評價、風險駕馭和監控)
進度安排(制定開發計畫、甘特圖、PERT技術和CPM方法)
軟體項目的組織和計畫(任務分解、軟體計畫的類型)
(8) 軟體配置管理
軟體配置管理的概念和軟體配置項
軟體配置標識
配置管理系統的建立
軟體變更管理(配置庫、基線、變更控制和變更管理過程)
版本管理(版本標識、發行管理)
配置審核
配置狀態報告
(9) 軟體質量
ISO/IEC9126軟體質量模型(功能性、可靠性、易使用性、效率、可維護性、可移植性)
McCall軟體質量模型
軟體質量保證(主要任務、檢驗、質量度量方法和評價準則)
軟體評審(設計質量的評審、程式質量的評審)
(10) 軟體過程
過程定義及基本原理(包括統計過程控制內容)
常用過程改進模型及統一過程(UP)
(11) 軟體工程工具和方法
開發工具(需求分析工具、設計工具、文檔分析工具、開發信息庫工具、編碼和排錯、測試工具)
管理工具(項目管理工具、配置管理工具等)
2. 軟體過程能力評估模型
(1) 過程能力評估模型結構
過程域(過程方面)以及描述
必要部件(通用目標和特定目標)
期望部件(通用實踐、特定實踐)
參考部件(子實踐、典型工作產品等)
能力等級(不完整級、已執行級、受管理級、已定義級、定量管理級、持續最佳化級)
(2) 過程管理類過程域
組織過程聚焦
組織過程定義
組織過程培訓
組織過程性能
組織革新和部署
基本過程方面及互動作用關係
高級過程方面及互動作用關係
(3) 項目管理類過程域
項目策劃
項目監督和控制
供方協定管理
集成項目管理
風險管理
定量項目管理
基本過程方面及互動作用關係
高級過程方面及互動作用關係
(4) 工程化類過程域
需求管理
需求開發
技術解決
產品集成
驗證
確認
(5) 支持類過程域
配置管理
過程和產品質量保證
測量和分析
原因分析和決定
決策分析和決定
基本過程方面及互動作用關係
高級過程方面及互動作用關係
(6) 內部過程改進的模型裁剪準則
3. 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
(1) 軟體能力成熟度模型結構
成熟度等級(初始級、受管理級、已定義級、定量管理級、持續最佳化級)
成熟度模型的組成(必要部件、期望部件、參考部件)
通用實踐以及按公共特性(執行承諾、執行能力、指導實施、驗證實施)的分類
成熟度等級的提升
(2) 成熟度等級1初始級
(3) 成熟度等級2受管理級
需求管理
項目策劃
項目監督和控制
供方協定管理
測量和分析
過程和產品質量保證
配置管理
(4) 成熟度等級3已定義級
需求開發
技術解決
產品集成
驗證
確認
組織過程聚焦
組織過程定義
組織培訓
集成項目管理
風險管理
決策分析和決定
(5) 成熟度等級4定量管理級
組織過程性能
定量項目管理
(6) 成熟度等級5持續最佳化級
組織革新和部署
原因分析和決定
(7) 模型裁剪準則
4.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方法
(1) 評估類型
A類
B類
C類
(2) 評估方法結構
階段劃分、基本過程、評估活動
基本過程的描述(過程元素說明)
評估活動的描述(活動元素說明)
數據採集方式(調查工具、情況介紹、檔案、訪問)
實施標誌(直接實施標誌、間接實施標誌)
數據採集、整理、定級和報告
(3) 策劃和準備
需求分析
評估計畫擬定
評估組的選擇和準備
初步客觀證據的獲得和分析
收集客觀證據的準備
(4) 評估
客觀證據的檢查
客觀證據的驗證和確認
客觀證據文檔化
評估結果生成
(5) 報告結果
評估結果提交
評估材料的打包與歸檔
5. 認證認可相關基本規範要求
(1)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管理辦法
評估機構的條件
評估機構的申請和批准程式
評估機構的責任和義務
評估師的條件
評估師的責任和義務
行政主管部門的責任和義務
(2) CCAA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註冊準則
評估師的註冊級別
註冊申請人資格要求(教育經歷、專業工作經歷、評估經歷、專業技術職務)
個人素質要求
知識要求
評估技能要求
培訓與考試要求
見證及見證要求
申請資料要求
擔保與推薦要求
註冊保持(資格保持要求,監督與年度確認)要求
再註冊要求
申請、評價與註冊流程
(3) 軟體過程能力及成熟度評估師行為規範
遵紀守法
敬業誠信
客觀公正
(4) 《認證認可條例》基本知識
(5) 《認證及認證培訓、諮詢人員管理辦法》基本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