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產品用戶體驗評估模型》是2020年12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軟體產品用戶體驗評估模型
- 外文名:Software Product User Experience Evaluation Model
- 標準編號:T/IQA 1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2月15日
- 實施日期:2021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王珊珊、郭麗榮、盧學哲、寧德軍、王煜、殷柱偉、丁國富、李雋、余小飛。
起草單位
中科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百信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中關村智聯軟體服務業質量創新聯盟、中國科學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北京中科軟科技有限公司、騰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IGT科技開發(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協會。
適用範圍
本檔案定義了發現軟體產品或產品原型中存在可用性問題的一種客戶體驗方法。本方法通過用戶體驗方面的人員對產品或產品原型進行走查,發現用戶體驗方面的問題,提出最佳化改進建議並評價用戶體驗能力水平。 本檔案為信息技術服務相關方評價用戶體驗質量提供一致的、公正的方法或依據。適用於: (a) 計畫提供用戶體驗能力的組織建立用戶體驗評估模型; (b) 服務供方評估自身的用戶體驗條件和能力;( c) 服務需方評價和選擇供方的用戶體驗能力; (d) 第三方評價和認定組織的用戶體驗能力。 本檔案附錄A規定了用戶體驗評估模型的評價方法,供使用者參考。
主要內容
在網際網路和智慧型時代,產品是否能夠成功,用戶體驗是一個關鍵要素。本標準基於用戶行為進行用戶體驗質量評估,通過客戶體驗活動及時發現、評估和解決產品設計研發過程中存在的用戶體驗方面的問題,有效地為提升產品研發質量和客戶滿意度提供依據,對在不同行業內推廣用戶體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