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黨務公開規定(試行)》是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隊黨務公開規定(試行)》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央軍委辦公廳
《軍隊黨務公開規定(試行)》是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軍隊黨務公開規定(試行)》是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的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聚焦備戰打仗主責...
旅、團級單位黨委應當按照規定實施黨務公開,接受下級黨組織、黨員和民眾的監督。第二十三條 各級黨委應當及時了解掌握下級黨組織、黨員和民眾對通報事項的意見和建議,認真進行梳理研究,在規定的時限內處理,並以適當方式公開處理結果,或者作出解釋和說明。第二十四條 黨組織和黨員有權要求黨委、紀委按照規定通報重要情況...
這一規範,確立了聚焦備戰打仗在軍隊黨的建設中的突出作用,立起了用戰鬥力標準檢驗軍隊黨的建設成效的鮮明導向。聚焦備戰打仗抓黨建,首先是準確把握《條例》的有關規定。比如,戰區黨委領導主戰的職權、戰時組成要求,各級黨組織領導備戰打仗的職責,遂行作戰任務部隊黨委、紀委的領導關係。比如,軍隊黨的建設主要任務...
修訂後的條例遵循“堅持充分全面保障黨員權利”的原則,設立“保障措施”專章,系統規定了實行黨務公開、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嚴格落實黨內民主監督制度等20項保障措施,努力實現黨員權利保障與黨的建設各項工作有機融合,構建系統全面的保障措施體系。對2004年條例中已有的保障措施,修訂後的條例進行了改進和完善,並根據...
(四)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民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五)黨的各級委員會...
附錄七:關於軍隊領導機關工作人員插手干預基層敏感事物的處理規定...223 附錄八:對臨時外出黨員的管理監督有關規定...225 附錄九:軍人委員會民主活動相關規定...226 附錄十:黨務公開相關政策規定...230 附錄十一:關於團旗、團徽、團歌使用的規定...232 附錄事兒:國際歌...233 後記...234 ...
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民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