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布新修訂的《軍隊組織編制管理條例(試行)》,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指導思想,主要內容,
指導思想
新修訂的《條例(試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深入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著眼實現黨在新時代的強軍目標、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軍隊,深刻把握軍隊組織編制建設特點規律,積極適應改革後軍隊新體制新編制新職能,系統全面規範軍隊組織編制管理的目標任務、內容範疇、許可權程式、執行監督等事項,對於實現組織編制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維護組織編制的權威性、嚴肅性,從組織編制上保證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保證軍委主席負責制貫徹落實、保證中央軍委對全軍高度集中統一的領導指揮、保證部隊形成堅強戰鬥力,具有重要意義。
主要內容
新修訂的《條例(試行)》共9章45條,主要明確了軍隊組織編制管理體制機制和職責分工,構建軍委統一領導、各級黨委主責、機關組織編制管理部門歸口承辦的管理體系;拓展了軍隊組織編制管理範疇,對軍隊建制單位管理和議事協調機構管理統一作出規定;規範了組織編制管理各項工作的基本內容、職責許可權、方法程式,形成涵蓋全面、銜接配套的組織編制管理制度措施。新修訂的《條例(試行)》貫徹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方針,著力強化組織編制執行監督問責,提出審查整改、督促檢查、責任追究的具體措施,實施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管,確保軍隊組織編制不折不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