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人員健康體檢辦法

軍隊人員健康體檢辦法

《軍隊人員健康體檢辦法》是2022年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印發的辦法,自2022年4月17日施行。

2022年11月16日電 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日前印發新修訂的《軍隊保健工作暫行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沿革,內容全文,辦法解讀,

沿革

2020年8月,中國融通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融通集團)出台《酒店行業為軍惠軍實施意見(試行)》,對優惠對象、項目等進行明確規範。這項服務措施從8月1日起實施。

內容全文

《軍隊人員健康體檢辦法》聚焦備戰打仗,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健康規律,落實預防為主理念,圍繞提高軍人生理心理健康水平和適應能力,按照軍事環境、任務、崗位的要求,全面規範軍隊人員健康體檢工作。
《軍隊人員健康體檢辦法》共23條,主要對體檢對象、體檢周期、體檢項目、承檢單位、組織實施、隨訪複查等作出規範,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疾病譜變化規律統一體檢項目、劃分體檢機構,明確健康問卷調查、健康狀況評估,以及特殊環境、特殊崗位、執行特殊任務官兵健康體檢補充項目標準,建立具有我軍特色、符合中國軍人特點的健康體檢標準體系。

辦法解讀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有關負責人就《軍隊人員健康體檢辦法》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為了規範軍隊人員健康體檢工作,維護軍隊人員健康權益,促進部隊戰鬥力提升,經中央軍委批准,近日,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出台了《軍隊人員健康體檢辦法》,這個規定有什麼新的要求,為此記者專題採訪了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有關負責人。
記者:什麼是健康體檢?軍隊哪些醫療機構可以承擔這項任務?
負責人:健康體檢是指運用醫學方法和手段,進行健康檢查和評估,早期發現疾病線索和健康隱患,並進行健康指導的醫療保障活動,包括體格檢查、體適能測試、健康調查、心理檢測,以及健康評估與指導等內容。承擔軍隊人員健康體檢任務的軍隊醫療機構(以下簡稱承檢醫療機構),包括軍隊醫院及其派駐門診醫療機構、療養中心,以及團級以上部隊衛生機構。記者:請問《軍隊人員健康體檢辦法》適用對象包括哪些?負責人:本辦法所稱軍隊人員,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服現役的軍(警)官、軍(警)士、義務兵、學員、文職人員。軍隊職工、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健康體檢工作,按照本辦法執行。軍隊保健對象的健康體檢,軍隊保健工作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記者:健康體檢工作有哪些基本要求?
負責人:各級各單位應當充分認清每年定期開展健康體檢,既是維護官兵健康和部隊戰鬥力的重要抓手,也是軍隊人員應當享受的健康權益,還是軍隊人員應當遵守的法定要求。軍隊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參加年度健康體檢,積極配合體檢工作,有序完成各項檢查。各級衛生業務部門應當加強組織籌劃和分類指導,及時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定期組織政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確保健康體檢工作順利實施。承檢醫療機構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健康體檢技術規範,嚴格按照規定組織項目檢查;不斷最佳化健康體檢流程,保持良好的健康體檢秩序;加強健康體檢質量管理,有效降低健康體檢誤診漏診率。
記者:健康體檢的項目是如何安排的?
負責人:根據不同性別、不同年齡階段軍隊人員疾病譜變化客觀規律,區分29歲以下、30歲~39歲、40歲~49歲、50歲以上等4個年齡階段,梯次遞進設定體檢項目;同時,充分考慮軍隊人員生理心理健康需求,在常規體格檢查基礎上,明確體適能測試、心理檢測和健康調查等相關項目內容,全方位維護軍隊人員健康。
記者:請問健康體檢的周期是如何規定的?
負責人:軍隊人員的健康體檢通常每年安排1次,其中,供給制學員和義務兵從服役第2年開始,每年安排1次;從事飲食服務、飲用水管理工作的軍隊人員,每半年安排1次。特殊作業崗位軍隊人員在年度健康體檢基礎上,根據需要每半年安排1次補充體檢。執行特殊任務的軍隊人員,應當結合任務需要,在任務前或者任務結束後安排專項健康體檢或者針對性項目檢查。
記者:有關健康體檢時間是如何要求的?
負責人:軍隊人員健康體檢,通常於每年3月份開始,10月底前結束;對未能按照計畫參加健康體檢的,應當安排補檢。
記者:軍隊人員的體檢單位是如何安排的?
負責人:29歲以下男性軍隊人員的健康體檢工作,由團級以上部隊衛生機構或者派駐門診醫療機構承擔,其餘人員由體系醫院承擔;團級以上部隊衛生機構或者派駐門診醫療機構不具備健康體檢能力的,經上級單位負責衛生工作的業務部門批准,可以協調體系醫院、療養中心支援加強或者直接承擔相關健康體檢任務。小散遠單位所屬軍隊人員的健康體檢,經團級以上單位負責衛生工作的業務部門批准,可以就近就便依託地方公立醫療機構實施。
記者:請介紹一下具體體檢組織安排?
負責人:承檢醫療機構應當成立健康體檢組織和質量管理組織,配備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醫務人員擔負健康體檢工作。主檢醫師和體檢質量管理人員應當由有經驗的中級職稱以上醫師擔任。軍隊人員的健康體檢由本人後勤供給關係所在單位統一安排。
記者:請介紹一下體檢方式、體檢報告、隨訪複查等相關情況。
負責人: 健康體檢中的體格檢查和體適能測試,通常採取門診方式實施;健康問卷調查和心理檢測初檢(心理健康狀態檢測),由受檢人員所在團級以上部隊衛生機構或者派駐門診醫療機構統一組織實施。受檢人員所在團級以上部隊衛生機構或者派駐門診醫療機構應當在體格檢查工作展開前,及時向承檢醫療機構提供受檢人員基本信息、健康問卷調查和心理檢測初檢結果。承檢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分析相關信息,有針對性做好體格檢查工作。承檢醫療機構應當在健康體檢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出具健康體檢報告,並將健康體檢信息反饋至受檢人員所在單位負責衛生工作的業務部門。健康體檢報告包括受檢人員一般情況、體格檢查記錄、實驗室和醫學影像檢查報告、陽性體徵和異常情況記錄、健康狀況分析、健康指導意見等內容。承檢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跟蹤隨訪和健康狀況評估制度,對發現有臨床意義的陽性體徵或者懷疑有疾病隱患需要作進一步排查診斷的,應當及時安排複查。受檢人員對本人健康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提出相應陽性指標項目復檢需求,承檢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安排,並結合復檢結果進行健康狀況評估,形成健康指導意見。
記者:健康體檢檔案如何管理?
負責人:承檢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完善軍隊人員電子健康體檢檔案,妥善保管受檢人員健康體檢信息,並納入軍隊人員電子健康檔案資料庫規範管理。紙質健康體檢檔案由受檢人員所在單位醫療機構或者派駐門診醫療機構保管,隨後勤供給關係一併調整轉接;軍人退出現役或者文職人員退出軍隊工作崗位時,所在單位應當向本人提供完整的健康體檢檔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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