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任職最高年齡,軍官擔任某個職務所不能超過的年齡。1988年9月頒發的《現役軍官服役條例》規定,作戰部隊的軍事、政治、後勤軍官平時任職的最高年齡:排級30歲,連級35歲,營級40歲,團級45歲,師級50歲,軍級55歲,大軍區級65歲。在艦艇上服役的營級和團級職務軍官的任職最高年齡分別高一個級別。省軍區系統、後勤基地、分部、院校、科技單位和總部各機關、大軍區機關的師級和軍級職務軍官的任職最高年齡分別為55和60歲。
軍官任職最高年齡,軍官擔任某個職務所不能超過的年齡。1988年9月頒發的《現役軍官服役條例》規定,作戰部隊的軍事、政治、後勤軍官平時任職的最高年齡:排級30歲,連...
軍官服現役最高年齡,軍官退出現役的年齡。又稱“軍官服役期限”。到了這個年齡如果不能晉升職務,就要退出現役,轉業地方、離休、退休或作其他安置。1988年9月頒發的...
軍官接到任職命令後,應當在十五日內到職。需要暫緩公布命令或者推遲到職的,應當...第三十六條 軍官晉升上一級職務的最高年齡,與本級平時服現役的最高年齡相同。...
在艦艇上服役的營級和團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分別為四十五歲和五十歲;從事飛行的團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為五十歲。...
作戰部隊的少數師、軍職軍官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但師、正軍職最多不得超過5歲,副軍職最多不得超過3歲;在艦艇上服役的營、團級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分別為...
對軍官的地位、基本條件、來源和培訓、考核晉升、交流迴避、任職和服現役的年齡年限、工資福利待遇、退役安置等政策制度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總政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現役軍官法》答記者問是在2001年01月0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解讀檔案。...
作戰部隊的少數師、軍職軍官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但師、正軍職最多不得超過5歲,副軍職最多不得超過3歲;在艦艇上服役的營、團級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分別為...
(七)擔任大軍區級職務的,副職六十三歲,正職六十五歲。 在艦艇上服役的營級和團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分別為四十五歲和五十歲;從事飛行的團級職務軍官,...
軍官未達到平時服現役的最高年齡(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官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退出現役:①任職滿最高年限後需要退出現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