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務部門職責,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條令規定,軍務部門在司令部首長領導下工作,其職責是: (1) 掌管部隊的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承辦建制單位的組建、撤銷與調整工作。(2) 會同有關部門擬制戰時部隊擴編計畫和兵員補充方案,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兵員動員準備的有關工作。(3) 掌管兵員補充、調配,退伍工作和在編職工的調配工作。(4) 負責軍事實力統計,掌握戰鬥減員、武器裝備耗損情況,提出調整補充的建議。(5) 負責部隊的行政管理工作,督促檢查部隊貫徹執行共同條令和規章制度,預防行政事故。(6) 組織有關部門打掃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