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用中比例醇基生物汽油第2 部分:ME30~ME55

《車用中比例醇基生物汽油第2 部分:ME30~ME55》是2019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車用中比例醇基生物汽油第2 部分:ME30~ME55
  • 外文名:The intermediate scale alcohol-based biogasoline for motor vehicle Part 2:ME30~ME55
  • 標準編號:T/GSQJ M85X.008—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
  • 發布日期:2019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牛鋒、康仲如、張志春、趙啟正、孫三祥、牛荇洲、邱玉合、黃友彩、朱育余、常誠、楊春、鐘瑞文、吳康健、丁勇、葉旺盛、白建生、孫建偉、柴連華、戰春梅、郭根柱、張瑞明、宋正先、麻春苗、趙祥龍、郭騏瑞。

起草單位

蘭州燚能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甘肅省標準化研究院、甘肅省輕工業研究院、蘭州交通大學環境學院、西北民族大學生命科學與工程學院、北京燚能潔源科技有限公司、甘肅玖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匯福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鑫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江蘇南通鑫博石化有限公司、四川燚能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廣州綠森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雲南瀚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沙洋秦江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自貿區卯亥石化有限公司、廈門瑞尚御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島市浩悠汕商貿有限公司、吉林市嘉捷汽車經銷有限公司、山東用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運城市馭燚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鄂爾多斯市旺晨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大連龍禧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百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甘肅醇基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成都天地炎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作為點燃式內燃機汽車燃料的汽油發動機用中比例醇基生物汽油的生產和檢驗。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車用中比例醇基生物汽油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標識、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貯存以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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