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給付責任

身故給付責是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約定的有效期內遭受意外傷害或者因疾病導致身故,保險公司按契約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或疾病身故保險金,同時保險契約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保險介紹
身故給付:在契約有效期內,如被保險人身故,經公司查核屬實,確在契約保障責任範圍以內,公司將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契約終止。
投保年齡:30天-64周歲
在生存保險金給付日前,身故保險金為下列三項金額中的最大者:
(1)保險單上所載的保險金額
(2)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本契約的保證現金價值
(3)累計所繳的本契約的保險費。
在生存保險金給付日後,身故保險金為下列三項金額中的最大者:
(1)保險單上所載的保險金額扣除本契約已給付的生存保險金後的餘額;
(2)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本契約的保證現金價值
(3)累計所繳的本契約的保險費扣除本契約已給付的生存保險金後的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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