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直投是指外國投資者以境外合法獲得被投資國貨幣依法到被投資國開展直接投資的活動。
基本介紹
概述,實施階段,運行效應,民間資本出海,僑匯激增,
概述
2011年1月7日,溫州外經貿局經1號檔案向區域內的外經貿系統,當地開發區招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縣(市)支局(簡稱“溫州外匯支局”)等系統逐級發布。該份名為《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規定,從發文之日起,溫州居民可不必如之前一樣曲線進行,資金可直接出境。 據稱,溫州目前是全國唯一的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
實施階段
自2010年-2012年,試點工作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10年)為完成方案申報階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批准試點方案。
2011年為第二階段,為方案實施階段。第三階段2012年,為總結評估階段,積極總結評估試點經驗與成果,是否會進一步推廣,則看成效而定。
這一試點以地方外經貿系統和金融辦主導,而個人投資資金僅向外經貿局和外匯管理局同時備份,溫州支局實施的是資金進出的監管功能。
運行效應
民間資本出海
根據試點方案,溫州的個人投資者需持有中國居民身份證並取得因私護照,18周歲以上的溫州戶籍居民。此次允許個人在境外直接投資,有利於拓寬溫州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引導民資合理合法“走出去”。
民間資本通過正規渠道到境外投資,有兩方面的引導意向。 一方面決策部門可以掌握資金流向、數量,有利於維護溫州個人在境外投資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溫州試點個人直接境外投資試點,將為國家推進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累積經驗。
試點方案規定,投資者單項境外投資額不超過等值300萬美元,多個投資者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總額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 投資方式多樣。投資者可通過在境外新設、併購、參股等方式設立企業,或取得既有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 然而,方案規定,個人資金投資的領域,必須是非金融企業。 “這點跟溫州目前欲走出去的資本有比較大的落差。”溫州一人士認為,“目前溫州資本最感興趣的領域除了房地產外,就是金融了。” 這點人行溫州中心支行近期的一項調查可以佐證。
截至2010年5月,溫州11家法人機構,1360家法人企業,有超過39億元資金已經投資到本地金融機構。其中並不包括5月以後的金融機構增資擴股,或者本地法人在區域外金融機構及區域外的溫商資本投資。 由此,有投資者認為,這種禁止與區域內民資訴求是否形成“和諧”對接,有待市場運行觀察。
僑匯激增
溫州區域試點的施行,是多年來當地民間資金累積和激增的僑匯尋找出口的訴求。一個目前比較統一的說法是,溫州的民間資本容量已經從5年前的3000億累積到如今的8000億以上。
更令當地監管層擔憂的是,這些日漸龐大的資金有可能進入地下錢莊和高利貸公司等領域。由於投資渠道的缺乏,溫州匯市這幾年來,外匯交易量一直處於北京、上海兩城市之後。 “與這些城市多以機構或者企業炒匯相比,溫州卻主要以個人炒匯為主。”溫州一銀行的外匯交易員介紹。 僑匯激增後資金躁動,民資卻鮮有出處,只能不斷地介入房地產、煤礦、農產品等領域投機逐利。雖然總體盈利明顯,但同時承擔了一個“炒作”的“詬名”。
個人資金的直接出境,這其實也是溫州地方政府啟動的金融建設系列政策之一。而這次的民資自由出境試點,則是對民間資金更大範圍的疏導。溫州市外經貿局相關人士透露,這個構想提出之際,就被納入溫州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予以推進,並落實相關工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