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連鎖·直通:“家門口訴訟”模式的實證與法理》是2016年5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歐岩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跨域·連鎖·直通:“家門口訴訟”模式的實證與法理
- 作者:歐岩峰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9495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全面闡述了福建省泉州市法院創新推出的“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台,從平台誕生的創造性思維和法理依據,到付諸實踐的艱辛過程,以及現階段取得的部分成果作了詳細展示和說明。本書內容可以為其他地方法院進行同類建設提供有益的經驗和幫助。
圖書目錄
自序
前言
第一章“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台的設計理念
第一節構建平台的背景及動因
一、政策方面:實現“四個落地”
二、工作層面:兌現“三個回應”
三、現實層面:破解“三個不適應”
第二節創建平台的構想及思路
第三節平台的框架及功能
第四節平台的概念界定
一、從當事人層面看,平台是一種當事人“自主選擇法院”的“家門口訴訟”新模式
二、從司法理念層面看,平台是訴訟服務從“職權主義”向“當事人主義”這一本貌的回歸
三、從法院間關係層面,平台是一種剛性的、制度化、系統化、常態化的新型域內司法協作關係
四、從訴訟流程運行模式來說,平台是通過對訴訟流程的二重剝離與再造,變訴訟流程運行的單軌模式為雙軌乃至多軌模式
五、從法律關係上說,平台是一種三元結構的新型訴訟服務關係
第五節平台的現實效益
一、極大便利了民眾訴訟、減輕了訴累
二、極大促進了法院隊伍效能作風的轉變
三、極大促進了“網際網路+”融合運用及信息化建設轉型升級
四、極大提升了法院的社會評價,亮化了法院形象
五、為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破解“立案難”提供了多重保障
第二章“家門口訴訟”模式的法理證成
第一節平台的運作模式符合案件管轄基本原則
第二節平台的運行機制有利於平等保護當事人行使訴權
第三節平台不會導致濫用訴權及虛假訴訟
第四節平台符合訴訟活動親歷性要求
第五節平台的運行機理符合“兩便原則”的要求
第六節平台符合訴訟服務的恰當邊界
第三章“家門口訴訟”模式的運行機制和保障機制
第一節運行機制解讀
一、跨域,家門口、全域通、信息化的訴訟服務
二、連鎖,標準化、規範化、無差別的訴訟服務
三、直通,全方位、全流程、零障礙的訴訟服務
第二節保障機制解讀
一、思想和組織保障
二、制度和責任保障
三、物質和技術保障
四、宣傳和輿論保障
第四章平台是對“網際網路+”的創造性運用
第一節平台對“網際網路+”的有機融合運用
一、當前法院信息化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分析
二、平台對“網際網路+”的創造性運用
第二節平台與其他訴訟服務模式的比較研究
一、比較的前提:訴訟服務必須堅持的基本準則
二、比較的對象:其他訴訟服務模式的基本介紹
三、比較的結論:平台具有其他訴訟服務模式所無的先進性和生命力
四、結論
第三節各種創新下訴訟服務模式的冷思考
一、實質性訴訟服務是訴訟服務的核心,任何不帶有實質性訴訟服務功能的模式創新都不會有普遍的生命力
二、事實查明以及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特別是事實查明的不確定性是訴訟服務合理存在的主要因素,所以親歷性服務應當得到強化,而不是弱化
三、無任何爭議的簡單案件不應被拿來印證某種訴訟服務模式的價值,訴訟服務模式創新應著眼於實際問題的解決
四、網際網路在司法公開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但“網際網路+”不是“+技術”、“+宣傳”、“+政績”,而應當是“+實際解決問題”
第五章“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台的發展展望
第一節“家門口訴訟”模式複製推廣的基礎與條件
一、平台的創意是開先河的
二、平台具有實實在在的現實需求,並已經實際落地運行、
經過實踐檢驗
三、平台運行機制本身具有普惠性和普適性
四、平台具有提綱挈領的綜合效益
五、平台的複製推廣具備技術支持且無須投入過大成本
第二節“家門口訴訟”模式複製推廣的深遠意義
一、最大限度便利民眾訴訟,減輕民眾訴累
二、實現訴訟服務均等化,有效解決訴訟服務領域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等不合理現象
三、推動服務型司法理念深入人心,為從根本上破除“六難”問題提供制度支撐
四、促進構建新型司法協作機制,最佳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司法效率
五、有力推動、倒逼人民法院信息化3版早日建成
第三節推廣“家門口訴訟”模式的相關建議
結束語
附錄1“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台建設大事記
附錄2泉州法院“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台媒體報導一覽表
附錄3泉州法院“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台媒體報導摘錄
附錄4泉州法院“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台媒體專訪摘錄
附錄5理念革新雙輪驅動——福建泉州法院以創新思維推動法院信息化建設轉型升級
附錄6“跨域?連鎖?直通”式訴訟服務平台Logo及其釋義
附錄7作品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