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隔代探望權

“我們終於能和孫子團聚了。”近日,拿到法院判決書的丁某夫婦喜笑顏開。經檢察機關抗訴後,重慶市高級法院指定重慶市渝北區法院受理。該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了丁某夫婦的部分訴求,老人與孫子延續親情的願望實現了。
據該案承辦檢察官任志勇介紹,這起全國首例跨國隔代探望權案(本報5月31日4版曾作相關報導)經過法院不受理,檢察院抗訴,法院受理再審一波三折之後,最終得到了法院支持。
6月,渝北區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公開開庭審理,丁某夫婦出庭,被告白某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依法進行了缺席審理。
法院認為,祖父母與孫子女具有基於特殊血緣情感而產生的特殊身份,不因父母雙方的離婚而消滅。通常情況下,祖父母也在一定程度上照顧了孫子女。因此,祖父母的探望權同樣應當受到保護。對祖父母探望孫子女的主張予以保護,不僅能夠滿足祖父母對孫子女的關心、撫養、教育的情感需要,同時也能保護未成年孫子女的身心健康及情感需要,對孫子女的價值觀形成起到積極的作用。
該院還認為,亮亮從出生至其前往德國居住,長達9年多,一直隨丁某夫婦共同生活居住,且由二人撫養,丁某夫婦與亮亮之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亮亮到德國後,也時常通過微信向丁某夫婦表達回國探親的願望。丁某夫婦行使隔代探望權,本質上既符合探望權的倫理價值取向,也符合社會善良風俗。因此,該院對丁某夫婦要求行使探望權的主張予以支持,並作出判決:在亮亮十八周歲前,丁某夫婦每年探望亮亮一次,方式為亮亮每年暑假回國探親不少於20天,白某應予以協助,並承擔亮亮回國的往返費用,國內費用由丁某夫婦負擔;丁某夫婦每月與亮亮視頻通話兩次,白某應予以協助。
在獲悉判決結果後,一直關注此案的民法專家、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黃忠表示,“本案的成功抗訴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為隔代探望權糾紛的處理提供了示範。隨著我國社會生活,特別是家庭結構的深刻變化,加之離婚率的上升,單親家庭中隔代探望權的問題會越發凸顯,隔代探望糾紛也必然會成為司法實踐中不可迴避的問題。本案抗訴的成功對於處理同類案件,促進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黃忠還認為,“本案反映出我國婚姻法在關於探望權立法上存在的不足。要徹底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內的親屬行使探望權掃清法律障礙,維護家庭正常倫理,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實現同案同判,還需要在民法典分則的編纂中,對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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