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其他收益或所得

跨國其他收益或所得指跨國一般經常性收益或所得、跨國資本利得和跨國超額收益或所得以外的其他跨國收益或所得。如跨國負債豁免收益或所得、跨國非獨立勞動者的一次性補助所得,等等。由於這種收益或所得屬於和非經常性的跨國收益或所得,對此是否列入國際稅收涉及的徵稅對象徵稅,各國的認識和處理方法不盡一致。

以 “所得源泉說”為所得稅立法思想的國家認為,由於跨國其他收益或所得是偶然取得的,沒有循環產生的源泉,不將其列入國際稅收涉及的徵稅對象徵稅; 而以“淨資產增加說”為所得稅立法思想的國家認為,跨國其他收益或所得也是淨資產的增加,故也將其列入國際稅收涉及的徵稅對象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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