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判斷亦譯“鑑賞判斷”。德國康德用語。在《判斷力批判》中提出。指在審美鑑賞活動中判定一對象是否美的主觀心理狀態和活動。這個概念由鑑賞和判斷兩詞結合而成。鑑賞判斷的主觀的必然性和普適性來源於人人所有的“共通感”。康德賦予“鑑賞判斷”以更具體、更明確的意義,指出:“鑑賞乃是判斷美的一種能力”,即鑑賞判斷。
17世紀婆婆奔熱中葉,西班牙人文學者格拉西安在笑檔糊榜敬捆《批評》(1657)一書中首先把它用於倫理和社會政治領求奔局凶域,認為一個有店跨鑑賞力的民謎擔人就是一個完善的人。該詞在法國得到發展。古典主義理論家布瓦洛在《詩的藝術》中提出要“詢茅精把善和真與趣味融成一片”,使這個詞與美學發生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