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野松

趙野松

趙野松,男,1962年6月16日出生於浙江省杭州市,大學文化程度。曾任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局長、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4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9月1日,趙野松受賄案在該市西湖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2016年7月22日,被告人趙野松犯受賄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野松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2年06月16日
  • 出生地:浙江省杭州市
  • 性別:男
  • 職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任內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開庭審理,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曾擔任杭州市上城區公安分局局長、杭州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局局長等職務。
趙野松
趙野松
2007年9月—2011年11月期間,任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2011年12月—2013年6月期間,任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主任(副局長)。
2013年6月免去趙野松的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主任(副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任內事件

在其擔任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發生名噪一時的杭州“70碼”事件。
趙野松
趙野松
2009年5月7日晚8時許,青年男子胡某駕駛牌號為“浙A608Z0”的三菱牌Lancer Evolution IX跑車,在杭州文二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南都德迦西區門口時,撞飛橫過馬路的男青年譚卓,致譚當場死亡。8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在案發後召開新聞發布會稱,肇事者為20歲的杭州師範學院學生胡斌,有超速駕駛前科。案發時肇事車輛車速認定“每小時70碼左右”,但對於肇事者車輛是否存在改裝、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上等問題均回答不詳。相關表述引起了杭州市民和網民極大不滿。當晚,許多浙江大學學生和杭州市民、網民自發前往事發現場哀悼死者。
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再次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根據公安交警部門認定,肇事者胡斌在事故中負全責,杭州市公安局已對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情況。同時,對於此前“70碼”的言論,杭州市公安局當眾表示了道歉,認為“在事故調查的初始階段,交警部門通報事故情況時,引述肇事者和同伴關於70碼的說法,是不嚴謹、不妥當的”。而在此次發布會中,時任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的趙野松向媒體確認了事發時胡斌所駕駛的車輛存在改裝的事實。
此外,在之前的2008年,趙野松擔任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還曾大力整頓過杭州市內“公務車”、“特權車”的違章問題。杭州市交警部門以交警支隊名義向杭州全市政府機關、政法系統、駐杭部隊和武警部隊傳送了2萬多封題為“相互理解支持,共創和諧交通”的告知信,警告“特權車”守法。同時,要求執勤交警對於違法的公務車輛實行違法抄告制度。
“ 和諧交通 就是要人人平等,對公務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就是得罪人也要治理。”在當時接受媒體採訪時,趙野松如是說。

違紀被查

2014年12月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趙野松(已退休),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5年4月28日,杭州市紀委監察局官方微信發布訊息稱:日前,經杭州市委同意,杭州市紀委對王光榮、祝永平、趙野松等三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趙野松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巨大;違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參與賭博。 據悉,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杭州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野鬆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

開庭審理

2015年9月1日,原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隊長趙野松受賄案在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開庭審理,趙野松被指控的犯罪事實時間跨度從2002年到2014年,總金額達180多萬元。據了解,此次涉案的款項,趙野松已全部退還。

一審宣判

據落款裁定日期是2016年7月22日的《趙野松、宮兵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裁定: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趙野松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宮兵協助被告人趙野松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亦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在共同受賄的第四節犯罪中,被告人趙野鬆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趙野松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較重的罪行,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趙野松、宮兵親屬代其各自主動退繳受賄贓款,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趙野松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21年8月3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
二、現扣押於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的被告人趙野松退贓款人民幣一百六十萬七千四百三十四元七角九分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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