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運恆

趙運恆

趙運恆,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全國律師協會企業合規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等多家院校兼職教授或碩士生導師北京市律師協會智庫刑事合規專家組牽頭人,北京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首批專業人員,雄安新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全國律協企業合規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星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席,拉薩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第一批),鄭州市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第一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運恆
  • 國籍中國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 職業:律師
  • 代表作品:《從政警示——國家公務人員不可忽視的66種刑事法律風險》、《罪犯權利保障論》等
學術論文,主要著作,業務範圍,出版圖書,執業特點,承辦案件,工作經歷,

學術論文

《逮捕證明標準的異化及其重構》 ——《人民檢察》2012年第2期
《律師在刑事和解中的角色》——《中國刑事雜誌》2012年第3期
《罪犯權利論》洪欠海——《中國刑事法雜誌》2001年第4期《罪犯權利本源探析》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2000年05期
《試論罪犯權利的結構和特點》——《河北法學》2000年第4期
《實證研究—當代中國犯罪學的缺失》——《江西公安專科學校拜乘殼學報》 2000年03期
《集貿市場的治安狀況及工作對策》——《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學報》 2000年05期

主要著作

《從政警示——國家公務人員不可忽視的66種刑事法律風險》(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罪犯權利保障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讀本》(合著)
《犯罪熱點問題透視》
《大辯護--我和我的刑辯故事》北京大學出版社2022年版

業務範圍

主要執業領域為刑事訴訟與企業合規,承辦過多起國內影響較大的刑事案件,其中尤以承辦職務犯罪(貪污受賄、職務侵占、挪用公款/資金、瀆職等)、經濟犯罪(非法經營、契約詐欺、金融犯罪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見長。
趙運恆律師牽頭組建了北京市律師協會智庫刑事合規專家組,並組建了星來企業合規法律服務中心,主要業務領域涉及環保合規、金融合霸漿乎規、數據合規、網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反賄賂反壟斷。團隊成員全部畢業於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香港大學等國內頂級法學院,理論功底深厚,實戰經驗豐富。

出版圖書

作者名稱:趙運恆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2008年12月01日
《罪犯權利保障論》一書的出版社是法律出版社,作者是趙運恆,出版時間是2008-12-01。

執業特點

不畏強權,具有追求公平、正義的膽識達擔和勇氣,永遠把當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理論功底紮實,與法學界聯繫廣泛、密切,曾在多種核心刊物上發表相關論文十餘篇,主編或參與著書多部;獨創“大辯護”概念,善於跳出案件看案件,運用綜合手段進行代理,對重大疑難的職務犯罪、經濟犯罪等案件訴訟經驗豐富,技巧運用嫻熟,善於處理複雜的人際關係和法律關係;刻苦敬業,工作認真、紮實、細緻。

承辦案件

趙運恆律師主辦的典型案例:
通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孫利軍受賄案;
恆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
原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公安廳長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案;
原山西省太原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柳遂記受賄案;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涉嫌受賄案;
吉林省通化市原市長田玉林涉嫌受賄案(一審死緩,二審改為十五年有期徒刑);
江蘇首富、蘇州金螳螂建築裝飾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朱興良涉嫌單位行賄案;
北京市大興區公安分局原局長陳德寶涉嫌受賄案;
中國有線電視網路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廣有線信息網路有限公司董事長沈某某涉嫌受賄案;
北京電視台行政部原主任王某受賄案;
江西省上饒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程某受賄案;
石家莊日報社原社長王貴海涉嫌受賄案;
山東省發改委領導張某某受賄案;
首鋼集團特鋼公司原黨委書記受賄案;
瀋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某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山東省博興縣原縣委書記初某某受賄案;
北京市海淀區李某某等五人強姦案(代理其中被告人張某某,判處緩刑);
中國電子報社原副總編常林鋒涉嫌殺故意殺人、放火案(一審判處死緩,後發回重審改判無罪)
香港偉俊集團主席林某某涉嫌逃匯案(不起訴);
北京寶瑞通典當行被詐欺1億餘元案;
北京首例成教高考集體作弊案(首師大);
美國公民試歸洪丁某買賣人類頭骨涉嫌非法經營案;
北京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順義“兩姜市棵愚胡”案);
原全國人大代表、河南吳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深圳冠豐華集團公司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江蘇省鎮江市聞某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山東濟寧某運輸公司趙某某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工作經歷

北京星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席(2020— )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2005—2020)
北京市展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雄戀蒸連(2003—2004)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2001—2003)
北京市公安系統(1998—2001)
山東省法院系統(1992-1995)

執業特點

不畏強權,具有追求公平、正義的膽識和勇氣,永遠把當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理論功底紮實,與法學界聯繫廣泛、密切,曾在多種核心刊物上發表相關論文十餘篇,主編或參與著書多部;獨創“大辯護”概念,善於跳出案件看案件,運用綜合手段進行代理,對重大疑難的職務犯罪、經濟犯罪等案件訴訟經驗豐富,技巧運用嫻熟,善於處理複雜的人際關係和法律關係;刻苦敬業,工作認真、紮實、細緻。

承辦案件

趙運恆律師主辦的典型案例:
通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孫利軍受賄案;
恆豐銀行原董事長蔡國華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
原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公安廳長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案;
原山西省太原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柳遂記受賄案;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宋建國涉嫌受賄案;
吉林省通化市原市長田玉林涉嫌受賄案(一審死緩,二審改為十五年有期徒刑);
江蘇首富、蘇州金螳螂建築裝飾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朱興良涉嫌單位行賄案;
北京市大興區公安分局原局長陳德寶涉嫌受賄案;
中國有線電視網路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廣有線信息網路有限公司董事長沈某某涉嫌受賄案;
北京電視台行政部原主任王某受賄案;
江西省上饒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程某受賄案;
石家莊日報社原社長王貴海涉嫌受賄案;
山東省發改委領導張某某受賄案;
首鋼集團特鋼公司原黨委書記受賄案;
瀋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某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山東省博興縣原縣委書記初某某受賄案;
北京市海淀區李某某等五人強姦案(代理其中被告人張某某,判處緩刑);
中國電子報社原副總編常林鋒涉嫌殺故意殺人、放火案(一審判處死緩,後發回重審改判無罪)
香港偉俊集團主席林某某涉嫌逃匯案(不起訴);
北京寶瑞通典當行被詐欺1億餘元案;
北京首例成教高考集體作弊案(首師大);
美國公民丁某買賣人類頭骨涉嫌非法經營案;
北京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順義“兩胡”案);
原全國人大代表、河南吳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深圳冠豐華集團公司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江蘇省鎮江市聞某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山東濟寧某運輸公司趙某某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工作經歷

北京星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席(2020— )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2005—2020)
北京市展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2003—2004)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2001—2003)
北京市公安系統(1998—2001)
山東省法院系統(1992-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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