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躍飛(河南洛陽嵩縣虐童案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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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躍飛,河南洛陽虐童案被告人。

2017年4月14日,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趙躍飛、劉姣利故意傷害一案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趙躍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姣利有期徒刑十年;並判決被告人趙躍飛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醫療費、住院一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總計人民幣148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躍飛
  • 事件:河南洛陽虐童案被告人
犯罪過程,依法判決,

犯罪過程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姣利和被告人趙躍飛存在不正當兩性關係。2015年9月份二人同居期間,由於嫌劉姣利的女兒劉某某(當時不到2歲)哭鬧,趙躍飛採用透明膠帶捆綁、扇耳光、菸頭燙等方式對劉某某進行傷害,劉姣利均未制止。其中,2015年9月18日晚,趙躍飛用浴巾將劉某某捆作一團,提住腰部頭朝下倒立在床邊半個小時左右。2015年9月19日,劉姣利發現其女兒劉某某情況異常後,與趙躍飛一同將劉某某送往醫院治療。
目前劉某某呈植物生存狀態,仍在醫療機構進一步治療中。經鑑定:劉某某所受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構成一級傷殘。後被告人趙躍飛投案。

依法判決

2017年4月14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河南省嵩縣虐童案,經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級審理後,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趙躍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劉姣利有期徒刑10年,並判決被告人趙躍飛賠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醫療費、住院一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總計人民幣14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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